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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差異者系列】:「我們」不一樣——看見X看不見受刑人|【處罰還是教化:監所作業的制度與日常】工作坊回顧
#監所關注小組 #小組X東海大學社科院「偏見、歧視與不平等」議題教/學研究室 #工作坊回顧 小組與東海大學社科院「偏見、歧視與不平等」議題教/學研究室共同策劃【2026差異者系列】:「我們」不一樣——看見X看不見受刑人,在先前兩場講座中先從監所圍牆的內外,帶出兩種視角討論刑罰制度和監內生活,在週二(5/12)的第一場工作坊,我們來到了討論兼具教化和強制性質的監所作業,也向大家介紹監所作業的細節與條框。 監所作業可分為監內作業和監外作業兩種,監內作業有:視同作業(服務員)、自營作業(一監一特色的各種,尤以烘焙食品為大宗)、委託作業(承攬最多的是紙袋、紙蓮花、各種裝瓶裝袋、螺絲、棉花棒等加工);監外作業有:自主監外作業(日漸限縮名額)。法規均有規定,實務上亦有努力突破之處。小組參訪過的許多監所,作業科的同仁們均盡可能地想要突破現狀,提供讓受刑人可以在未來復歸社會後的一技之長,只是能夠參加的人很少,也受限於監所內超收都很困難的侷促空間,和缺乏或無法到達合規格的各種檢定術科場地等。 現實很具體,解決的方案從不簡單,然而,解決目前的困境,重整最基本的堅持往
5月18日


【節目錄製參與】談談毒品受刑人的困難和怎麼走出來
#監所關注小組 #人間衛視節目錄製 謝謝人間衛視邀請小組討論毒品受刑人,也很開心多結識一位夥伴——對成癮治療長期投注心力的身心科廖泊喬醫師。 毒品犯(無論純吸食、持有、運輸、販賣、製造)都是監所內的最大宗,毒品犯就是典型的病犯,所需要的不只是隔離,更需要的是治療。工作上會以延長再入監的時間差為第一努力目標,毒癮之外更難的是心癮,但最難的工作就是不能迴避。期待有更多的朋友一起想方設法。 成為各方資源的連結點,始終都是小組的自我期許。也歡迎大家收看這集節目。 (連結:https://www.youtube.com/watch?v=pabZSH99Ew4) 00:00 intro 00:20 來賓介紹 01:02 毒品問題大 成癮是神經連結障礙 03:43 接觸毒品原因? 三大理由全曝光 06:14 毒品傷害記憶認知 衝動控制失守 07:17 誰容易染毒品? 其實誰都有可能 09:25 碰到毒品就成癮? 是怎麼發生的 12:56 戒斷症狀超痛苦 不同毒品皆不同 14:33 毒品啼藥大挑戰 一個月戒毒關鍵 17:34 毒品傷大腦 心臟膀胱整組壞了了 20
5月18日


【2026差異者系列】:「我們」不一樣——看見X看不見受刑人|【被踢出去之後:牆內的生活與基本權利】講座回顧
#監所關注小組 #小組X東海大學社科院「偏見、歧視與不平等」議題教/學研究室 #講座回顧 小組與東海大學社科院「偏見、歧視與不平等」議題教/學研究室共同策劃【2026差異者系列】:「我們」不一樣——看見X看不見受刑人,第二場講座於上週三(4/29)日中午於東海大學社科院舉行。 在首場講座中講者陳惠敏先以「誰被踢出去:刑罰制度如何劃出「『我們』與『他們』」為題,帶著大家很快地對於我國刑事政策能先有一個大的圖像。而在第二場講座「被踢出去之後:牆內的生活與基本權利」中,則將目光拉回執行的現場——監所及收容人本身。 矯正署成立於100年(2011年),迄今不過15年。然而倡設矯正署是自司法行政部(法務部前身)就已開始。雖然早自清朝、日治一路以來,都設有監獄在關押犯罪者並負責受刑人的執行,但始終是一個幕僚單位(監獄司、監所司、矯正司),卻經過數十年的倡議才得以成為法務部底下的一個獨立機關。顯然,刑之執行在臺灣並未受到太大重視並因此不被認為應該投注資源及人力來讓矯正工作得能更順利運作。這也使得升級後的矯正署,面臨很大的困境和挑戰。 然而同樣是國家機器中刑罰制
5月18日


【2026差異者系列】:「我們」不一樣——看見X看不見受刑人|【誰被踢出去:刑罰制度如何劃出「我們」與「他們」】講座回顧
#監所關注小組 #小組X東海大學社科院「偏見、歧視與不平等」議題教/學研究室 #講座回顧 謝謝 #東海大學社會科學院「偏見、歧視與不平等」議題教/學研究室的整理,這也是我們第一次就113憲判2的公開表示意見。今年夏天開始,小組將會持續地就假釋主題來進行各項專案倡議及說明講座,歡迎大家一起來瞭解。 下場講座二,我們下週三(4/29)中午東海見! ------ 【#誰被踢出去?——講座回顧】 |#恐懼驅動的排除制度| 講者陳惠敏從最近的刑法修正案出發,也就是2026/3/13立法院火速三讀通過《刑法》修正案的79條之一。原先《刑法》的內容中,無期徒刑受刑人假釋出獄若被撤銷假釋(如未按時報到等),便必須返回監獄再關20或25年。因大法官認為不論再犯罪行輕重,皆是20或25年刑期過長,違反憲法第8條保障人身自由原則,亦違反第23條比例原則,宣判違憲,2年內定期失效。 然而行政院提出的版本和立法院修正後的刑法修正案,更改為,利用等級制度,區分後續刑期長短,執行完畢後「『得』申請假釋」出獄。 |#社會恐懼下的去脈絡化修法| 然而,修正案的問題在於,臺灣假釋審
5月18日


【收容人投票權研討會】「一張被消失了20年的選票——2025年收容人投票權研討會」(2025-11-15)
#2025收容人投票權研討會 「一張被消失了20年的選票——2025年收容人投票權研討會」昨(11/15)日下午舉行,由林政佑教授、黃銘輝教授、林佳和教授、蘇彥圖教授發表四篇精彩的收容人投票權的論文,兩位回應人謝碩駿教授和林春元教授也提供了極為精闢具有對話性的意見。同時感謝胡博硯教授及孫迺翊教授慷慨擔任主持人。 最後綜合座談由小組陳惠敏向大家報告投票權訴訟運動這三年的部署及進度,並由律師團的薛煒育律師、謝孟羽律師就訴訟策略和心路歷程與大家分享。 此次的發表人都是長期關心收容人投票權且於三年前第一次論壇時給予許多意見的學者,在三年的訴訟期間我們也多次請益且獲得溫暖而厚實的建議,很是感謝。收容人投票權的律師團成員:薛煒育律師、謝孟羽律師、曾彥傑律師,自三年前的修憲公投就加入,在2024總統大選及國會選舉遍地開花加入的陳威延律師、陳宜均律師、黃昱中律師、劉繼蔚律師,最是感謝。 小組亦感謝大家對收容人投票權的興趣、瞭解和意見,與會者都說,大家的共識都很高,面對還需要解決的問題,小組和律師團都會繼續奮鬥下去。請大家持續關注。 【場次一】一張投不出去的票!—
3月12日


【牢獄能解第44期】「憲身說法:你所不知道的人民與憲法法庭的相遇」講座後記(2026-2-27)
提醒:若有訂閱【牢獄能解】雙週報卻沒收到的朋友,請檢查一下〔垃圾信件匣〕,找到後按「這不是垃圾信」,往後就可以順利收到。 或閱讀網頁版: 點此
2月27日


牢騷之夜第12場 ▌「憲身說法:你所不知道的人民與憲法法庭的相遇」講座後記/江靜怡
113憲判2律團郭皓仁律師(左)、楊大哥(中)、監所關注小組陳惠敏(右) #牢騷之夜 ▌憲身說法:你所不知道的人民與憲法法庭的相遇 🎙主講:楊先生(113憲判2聲請人) 🎙主持:陳惠敏(監所關注小組) ⏰ 時間:2025年5月23日(五)晚上7:00-9:00 📍 地點:小樹屋藍桉301 前言 在2025年的五月中旬,小組邀請了適用113年憲判字第2號及釋字第796號的當事人楊大哥來參與小組所舉辦的系列講座《牢騷之夜》(註1),與我們「憲」身說法,分享他的監禁經驗與在監訴訟過程。 楊大哥是113年憲判字第2號(無期徒刑撤銷假釋後執行殘刑案)聲請人,更早之前他也適用大法官於2020年所作成之釋字第796號(微罪撤假案,下稱釋字796)。按釋字796解釋文可見,大法官認為「不分受假釋人是否受緩刑或6月以下有期徒刑之宣告,以及有無基於特別預防考量,使其再入監執行殘刑之必要之具體情狀,僅因該更犯罪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即一律撤銷其假釋,致受緩刑或6月以下有期徒刑宣告且無特別預防考量必要之個案受假釋人,均再入監執行殘刑,於此範圍內,其所採取之
2月27日


【牢獄能解第43期】悲劇不忘,從記錄開始——剴剴案國民法官法庭審理特刊(2025-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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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5月26日


DAY10 ▌2025年5月7日(三)第十次審判期日
科刑辯論 科刑辯論 檢察官、劉彩萱辯護人、劉若琳辯護人 壹、檢察官科刑辯論 一、1、2、3、4、5、6、7、8、9、10,這是審判期日,比A童的115天來比,算不了什麼 二、「孩子應有的模樣」,672天是他在世上的時間,不到1,000天...
2025年5月26日


DAY9 ▌2025年5月6日(二)第九次審判期日
關於科刑部分證據之調查程序 關於科刑部分證據之調查程序 訊問被告:劉彩萱、劉若琳 09:33 續行審理 訊問被告劉彩萱 劉彩萱辯護人訊問 被告劉彩萱回答 111年間是在家製作傳統小吃,收入如何? 一般般 具體一點 有(訂)單就有收入,一個月有幾張單的,平均大概1萬,最多是端...
2025年5月26日


DAY8 ▌2025年5月5日(一)第八次審判期日
科刑部分(開審陳述、證據調查程序) 科刑部分(開審陳述、證據調查程序) 證人:嚴O娟(外婆) 鑑定人:徐堅棋醫師 09:37 續行審理 (準備程序結果前之說明)審判長說明爭點及調查證據程序 壹、開審陳述(科刑) 一、檢察官審陳述:...
2025年5月26日


DAY7 ▌2025年5月2日(五)第七次審判期日
證據調查程序(接續4月30日未完成事項)、事實及法律辯論 檢察官、劉彩萱辯護人、劉若琳辯護人、訴訟參與人代理人 續行審理 檢察官、辯護人訊問被告劉若琳 檢察官訊問 被告劉若琳回答 妳看A童站2、3小時,是否有帶他離開? ...
2025年5月26日


DAY6 ▌2025年4月30日(三)第六次審判期日
證據調查程序 證據調查程序 鑑定人:丘彥南醫師 被告:劉彩萱、劉若琳 09:07 續行審 理 檢察官欲提供由周保母拍攝之甲證85調查(照片提示),描述衣服等。 審判長制止,由鑑定人來說明。 丘彥南醫師鑑定人具結 壹、解說先行:...
2025年5月26日


DAY5 ▌2025年4月29日(二)第五次審判期日
證據調查程序 證據調查程序 鑑定人:許倬憲法醫師、呂立醫師 09:02 續行審理 許倬憲法醫師鑑定人具結 壹、解說先行: 一、鑑定人及鑑定報告簡介:一年約進行250件,從事法醫師工作28年,已累積約5-6千件解剖鑑定經驗。說明製作解剖鑑定報告書所需資料內容:解剖大體肉眼觀察...
2025年5月26日


DAY4 ▌2025年4月28日(一)第四次審判期日
證據調查程序 證據調查程序 證人:劉若琳、劉彩萱 09:27 續行審理 審判長:先職權提示法院認該調查之證據,甲證86(周保母提供),112年9月23日照片(陳社工→外婆→周保母) 甲證87,文山測站112年12月份每日最高及最低溫度。最高:31℃(12月11日14:08)...
2025年5月26日


DAY3 ▌2025年4月25日(五)第三次審判期日
證據調查程序 證據調查程序 證人:周O(前保母)、蕭O香(前保母)、王O弘(劉彩萱之子) 09:23 續行審理 〔證人周O〕(前保母) 審判長詢問證人與被告有無親屬或僱傭關係? 周:沒有 審判長告知偽證罪刑期、證人朗讀結文後具結。 檢察官主詰問 證人周○回答...
2025年5月26日


DAY2 ▌2025年4月23日(三)第二次審判期日
證據調查程序 證據調查程序 證人:Mira 09:40 續行審理 審判長:Mira不知坐離被告這麼近,詢問可否請志工坐旁邊? 檢、辯雙方均無意見。 審判長:通譯兩位如何分工? 通譯答:一個為主要,需休息時再輪流。 審判長詢問證人與被告有無親屬或僱傭關係?...
2025年5月25日


DAY1 ▌2025年4月22日(二)第一次審判期日
開庭前說明、開審陳述、準備程序結果前之說明、關於事實部分之證據調查程序 壹、審判長開庭前說明 一、被告涉犯罪名 二、起始程序:審判長提醒注意事項 不要在非科刑階段陳述從重量刑等語。 關於被告之品行或犯罪前科之資料,不得作為證明本案犯罪事實成立與否之證據。(國民法官法施行細則...
2025年5月25日


把孩子接起來——1日24小時1週7天的全日照顧者/蘇蘭馨
臺北地方法院113年度國審訴字第1號凌虐致死案旁聽心得和之後呢? 壹、前言 113年3月中本案新聞爆發,媒體上聳動的文字彷彿已經預告被告的判決。因身兼律師與幼兒照顧者的身分,對本案有特別關注,斯時律訓朋友在群組詢問有無意願接手本案辯護,因他老闆認為本案太過矚目而不願繼續受...
2025年5月25日


當我們同在一起的這十天/陳惠敏
臺北地方法院113年度國審訴字第1號凌虐致死案法庭觀察 有兩個場景預示了這場自4月22日開始的剴剴案必定眾所矚目,3月19日的集結,以及4月8日零時開始開放線上登記的秒額滿。然而,國民法官庭即便是包括延伸法庭在內,就是約莫100出頭個座位,其中,法庭36個座位、延伸法庭...
2025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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