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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Y5 ▌2025年4月29日(二)第五次審判期日

證據調查程序


證據調查程序
鑑定人:許倬憲法醫師、呂立醫師

09:02 續行審理

許倬憲法醫師鑑定人具結


壹、解說先行:

一、鑑定人及鑑定報告簡介:一年約進行250件,從事法醫師工作28年,已累積約5-6千件解剖鑑定經驗。說明製作解剖鑑定報告書所需資料內容:解剖大體肉眼觀察(頭、胸、腹)、重要器官顯微鏡觀察、毒物化學檢驗、血清證物檢驗、法醫電腦斷層掃描檢驗、必要時微生物傳染病檢驗、相驗卷(有時地檢署會附上)、病歷資料(通常會在相驗卷裡)、現場鑑定報告等。

二、基本概念釐清:

  • 屍斑

  • 外傷不一定會從皮膚外觀呈現,有時皮下組織有出血,但皮膚卻看不到瘀青

  • 皮下組織出血,有可能在組織間擴散

  • 瘀傷屬於生前傷,紅斑可能是瘀傷,或是屍斑,或是病變的外觀,或是死後變化(結冰後再解凍)

三、死亡原因:

  • 血液循環(心血管):心臟—動脈—(組織器官)—微血管—靜脈—心臟

  • 出血→血管破裂使血液流出

    • 血管內靜水壓過高:水分易由血管內移至血管外的間質空間

    • 血液滲透壓過低:無法將水分留存於血管內

  • 循環障礙:血管阻力、姿勢、疾病、受傷、藥物、營養不良、肌肉萎縮等

  • 水腫:體內液體過多聚積在細胞間隙

  • 組織液定義:存在於間隙組織間的液體,是血液與組織細胞間進行物質交換的媒介,血漿由微血管滲出,成為組織液

  • 休克的定義:因身體血管裡的水分或血液不足, 使得身體重要器官沒有足夠的血量,而出現血壓下降的症狀

  • 細胞組織灌流不足和細胞缺氧,會導致死亡

四、死亡經過研討:綜合研判、因個案而異

(一)依法醫毒物化學分析:有抗組織胺、沒有毒物

(二)頭臉大面積皮膚瘀傷及頭皮多處皮下組織出血

(三)β-app陰性反應:顱內無出血,頭部外傷不是直接致死的原因

(四)兩耳擦瘀傷

(五)頸部、胸腹背部為表層皮膚瘀傷,體腔無出血

(六)肺組織、支氣管多處局部嗜血球中性發炎、肺炎病變

(七)無明顯可見食物

(八)屍斑不明顯,眼結膜蒼白狀,腦部血管缺血塌陷,支持死者表徵呈缺血狀態

(九)腦組織圖:腦組織缺血

(十)體型消瘦

(十一)切開的相片,手部呈現紅腫,皮下軟組織有血液,組織液的淤積,下側一切開就流出來

(十二)腎組織無因橫紋肌溶解致死

(十三)死者主要致死原因:四肢多處瘀傷導致水腫(分類表)

  • 外來的壓迫→血管擴張

  • 下肢久站→水腫

  • 營養不良→滲透壓降低,靜水壓上升,組織液滲出


五、研判死亡原因:

直接死亡原因:

甲、皮下軟組織血液及組織液淤積休克

乙、頭、臉部、四肢多處外商及瘀血

丙、遭人束縛約束,長時間罰站、毆打創傷

間接死亡原因(加重因子):營養不良


貳、證人詰問(以下就親自見聞部分為證人、具結)

檢察官主詰問

證人許倬憲法醫師回答

為何會找這幾個因素?

法醫對死亡做研判,從解剖就開始找原因了,可分為:1.自然死、2.意外、3.自殺、4.他殺、5.其他

依照死者的表徵來做這些排除的?

死者皮膚有多處淺層的外傷

可以是束縛造成的瘀傷,活體會掙扎會造成瘀傷。有可能是綑綁,需事證的調查,直接死亡原因「丙」是因為提供給我的事證

鈍力是什麼意思?

鈍面造成的,不像是刀子的傷口那樣

很多淤積,最重要判斷血管內有沒有血,要用組織顯微鏡的觀察

肺、肝、腎切片,沒有血液,血管塌陷

遺體切開的部位怎麼選的?

瘀傷的部位、懷疑的地方

有些是紅斑?有些是表面沒有,切開才有?

有,就像是球棒打下去會有瘀傷,但是切開後和球棒毆打致死的瀰漫性瘀傷是一樣的。血液和氧氣,最重要的是大腦,肝、肺、腎沒有血,就是血液供給不足

間接死因是指?

直接、間接都是死亡原因,營養不良會死亡,不一定

沒有加重因子,還是會這樣判斷嗎?

不一定

死亡時營養不良和低血容性休克的關係?

代表肝臟製造蛋白質能力低,滲透壓不足,水分不能保存。肺炎有時是個人免疫力降低

膽囊腫脹?

膽汁8ml

和營養不良有關嗎?

有,無法送到消化道

臉部紅腫外傷是觀察的嗎?

是。相驗和解剖不一樣,遺體放久會擴散,結凍和解凍也會,隨著時間慢慢顯示出來

冰凍的影響?

當然會有一些破壞,腦組織會壞掉,可以用豆腐來想像。不是腦外傷倒置的,外傷記載是解剖前的紀錄,大小和相驗時不同,大部分是生前傷

哪些是,哪些不是?

死者的外傷非常多

生前傷、屍斑能否在鑑定報告看出來?


審判長提示甲證15來確認

檢察官:甲證15不是許法醫師寫的

解剖鑑定報告頁5

是外觀丈量的大小,不可能每個都是,頁9就可看到了

以頭、臉部來舉例,要用解剖來看。

要跟大家說明,傷的大小僅供參考,傷害要從裡面來看

這個個案不會著重在大大小小的傷口

綁愈久會愈造成人體的影響?

提示圖片

會,但我不知道綑綁多久。看不出來,甚至這張照片根本看不出瘀傷

久站會出血嗎?

容易造成水腫,會造成淤積更嚴重。不會造成出血,會造成水腫,血管沒有破裂,所以看到是透明的,壓力會造成破裂

罰站和出血性休克(法醫師糾正沒有這種說法,應為低血容性休克)的關係?

久站血管裡的水分會跑出去,綑綁會造成大範圍(面積)血滲出,死者的血管內的液體已經不足了

停止久站就會停止出血?

要看個人,修復的能力不同

臨床是功能判斷,法醫解剖是用型態判斷

不是只有缺血,血管裡的液體已經被拉走

要給國民法官看報告嗎?

和簡報一樣,我沒有意見

10:20休庭。10:33入庭

劉彩萱辯護人反詰問

證人許倬憲法醫師

 有安排CT影像報告?

有看過,可以輔助但不能取代,死亡原因要由法醫師來綜合研判 

骨折的狀況?

不能確認,要把骨頭旁軟骨組織都剝開

15小時會發生變化嗎?

會,例如屍斑,營養不良可能就不會放到冷凍櫃

冷凍解凍一定會產生變化?

營養不良造成血管脆化嗎?

代謝不好,但不一定,沒這樣說,比較脆弱,要看隨從的變化

112年12月24日下午4點多相驗,1:31死亡,距離死亡已經超過15小時

相驗不知道,死亡時間我知道,相驗卷裡有。初步看一下,差異是蠻大的

非外力和外力造成的皮下瘀血病理切奠下會看(觀察)到一樣的情形嗎?

例如肝硬化,就是凝血功能不好。就一定不一樣。外傷血管是在修復,內傷就是傷。會需要去瞭解疾病史

為何會特別針對右手臂?

出血特別嚴重,但不可能全部都做組織切片

這四處已經切開,為何沒做切片?

不知道我為什麼要做切片,我會判斷

β-app的靈敏度?

沒有做統計,因為很昂貴,但我們單位(法務部法醫研究所病理組)有很多累積了

如果頭皮沒有外傷就不做嗎?

律師您的思維和我們不一樣

腎小管受損、壞死,低血容性休克會造成

壓迫紋造成的原因?

要問臨床,我收到時已有一段時間了

肺炎的成因?

免疫力下降,嚴重的要看臨床,解剖不一樣

有嗆到嗎?

有觀察到,肺泡的情形

蠻深的嗎?

不會這麼用,在小支氣管的地方

會有什麼反應?

發炎來排除

會否導致氧氣量下降?

無法判斷

腎小管壞死是缺氧嗎?

死後變化,缺水就會造成,腦部小血管水腫,未見大範圍

死亡前有進食嗎?

20ml是多久以前?

不可以這樣看,要看個案

有發現抗組織胺,那是什麼?

鼻炎等藥效

多久前服用?

沒有辦法判斷

上嘴唇裂傷?

我沒寫的就沒有

指甲的狀況?

指甲沒有被拔,有些傷

生殖器的狀況?

生殖器脫水、裂傷

檢察官覆主詰問

證人許倬憲法醫師回答

骨折的判斷?和致命傷是?

嚴重程度不一

鑑定報告第9頁是否就是確定的瘀傷?


辯護人意義,不在反詰問的範圍內

審判長:異議駁回,請依詰問規則把頁面的內容帶到問題裡

列了8處瘀傷,是否可確定是生前傷勢?

我有記載就是

營養不良會影響修復嗎?

這下午再問臨床醫生

橫紋肌溶解呢?

已不是致死原因,肌肉已萎縮,鉀離子變高才會致死

律師質疑不可靠的部分?


辯護人異議:沒有這樣說

審判長裁定異議成立


沒有找到橫紋肌溶解致死的可能性

肉眼沒有看到食物阻塞

支氣管都沒看見,就不是

無法知道是否有缺氧,這是臨床的問題

除綑綁外,有發現會造成缺血的情形嗎?

也有可能是貧血,但這也是要臨床判斷

我現在看到的血管內就沒有血

型態學上是確定的,以學理上來解釋了

切片還想要看到什麼,可能是一些紅血球或破壞的組織

11:17休庭。11:40入庭

國民法官(備位3號)詢問

證人許倬憲法醫師

水腫的病理、生理分類,「久站」到底是多久?

這是事實調查,無法說

腸胃的解剖?

少量的糞便,但只能說有排除,也會排完,身體不好會影響

腸胃蠕動緩慢?

我不知道,但有看見糞便是事實

國民法官(備位2號)詢問

證人許倬憲法醫師

有無解剖過類似營養不良的個案?

有,肚子像是一艘舟,臉像在非洲看到的那樣。消瘦是瘦,不會看到骨骸。本案的皮下組織呈現萎縮

國民法官(1號)詢問

證人許倬憲法醫師

肌肉萎縮的情況?

皮下脂肪幾乎看不到了。臀部皮是皺摺狀,看起來就是生前營養不良的狀況

國民法官(4號)詢問

證人許倬憲法醫師

在解剖個案前有沒有量體重?

目前在各殯儀館解剖室都沒有設備,沒有辦法量

國民法官(6號)詢問

證人許倬憲法醫師

解剖圖裡A童的右手,法醫師簡報第7頁白白的點為何?

就是一個疤痕,已形成沒有上皮組織的疤痕,就會癒合成白白的纖維組織

受命法官詢問

證人許倬憲法醫師

提示甲證12-15,臀部的凹陷和皺摺,及紅紅的印記?

紅紅的是瘀傷,臀部大腿間不會有明顯皺摺,但本案有

如果溢奶噎到、嗆到,會看到什麼表徵?

相驗看不到。胃內、食道、咽喉、氣管等,少量嗆到,多點會有發炎反應

不認為是氣管或食道有較多食物造成的

下巴到脖子的條狀傷痕?

死後變化,不認為是外力傷害,不容易造成,沒有擴散出去

提示甲證12-21,生殖器和之前解剖看有何不同?皮膚彈性?新舊傷?

裂傷、瘀傷,白白的是形成纖維組織了,有脫水。彈性要問臨床,無法判斷。一般皮膚傷口變化是黃色→綠色→棕色,看有沒有黃色來判斷,這個遺體沒有辦法判斷

審判長詢問

證人許倬憲法醫師答

有可能造成圓形疤的原因?

都有可能

生殖器脫水是生前或死後?

很難判斷,因為有水腫。若水腫消失會更消瘦

顏色偏深重是一般狀況嗎?

確實是不一樣,脫水、色素沈積就會造成

審判長依序詢問檢察官、辯護人、訴訟參與代理人表示意見

12:10休庭

 

14:00續行審理

呂立醫師鑑定人具結


壹、解說先行:

一、鑑定人及鑑定報告簡介:臺大醫院兒少保護醫療中心,於2015年至2025年3月間,兒少保護個案數為2,580人、兒少虐待傷勢研判數為396人。傷勢研判為專家會議,團隊為5人以上,包含兒科、法醫、影像、骨科、眼科、牙科醫師、社工師等。依照法院公文來函而為傷勢鑑定,資料的準備包含:個案社政報告、醫院病歷、照片及醫療影像光碟、調查卷宗、解剖報告(有時會比較慢出來)。本個案是等解剖報告製作完成後一次討論。討論方式是就A童傷勢一個一個逐一討論,報告都是專家共識,有疑義的部分就不會納入,再由其中一位為主筆醫師。報告的內容包含:基本資料、所依據資料、傷勢描述、提問及總結。

二、A童於111年1月21日出生、112年12月24日凌晨01:31死亡,死亡時為1歲10月。死後電腦斷層日為113年1月3日、解剖日期為113年1月4日10:30。

三、兒少虐待的定義,依國際分類分為(鑑定人簡報顯示《兒少虐待及疏忽:醫事人員工作手冊 (第2版)

(一)身體虐待

(二)性虐待

(三)精神虐待

(四)疏忽/不當照顧:指無法提供兒童之生理、心理需求、致認知有重大損害甚至死亡。

四、瘀傷為最常見的虐待傷害類型

(一)瘀傷是指軟組織被硬物鈍力擠壓而使血管破裂、出血,血積在組織中形成。A童不只瘀傷,還有深度的裂傷。

(二)故意施加外力的瘀傷與意外的區別,如符合下述特徵時,容易判斷為故意施加外力的瘀傷:

1.   依發生的位置與樣式判斷,故意施加外力的瘀傷通常發生在「皮下脂肪」保護(有肉)的部位,如面頰、腹部、腰側外、屁股和大腿;意外產生的瘀傷,通常位於骨頭外側,例如手肘外側、膝蓋前方。

2.   身體不同區域有多處瘀傷。

3.   瘀傷新舊雜陳。受傷超過18小時後會變為黃色,此為陳舊傷。然身上沒看到瘀青,不代表沒受過傷。

4.   於無行動能力的兒童上。

5.   型態傷,符合特殊模式,例如掌印或勒痕。

(三)瘀傷臨床決策規則TEN-4-FACESp:與上述規則有三大項以上符合時,則與虐待有關。

1.   部位:TEN:Torso(軀幹:生殖器)、瘀傷

2.   年齡:4:4.99個月以下嬰兒的任何瘀傷

3.   部位:FACES:繫帶、下顎角、臉頰眼皮

4.   形狀:P:型態傷,具圖案樣式的瘀傷

5.   小結:A童符合上述七大項,虐待機率非常非常高。(作者註:於鑑定時有瘀傷的部位,以底線標註。)

五、A童之瘀傷傷勢說明:

(一)鑑定人繪製A童受虐部位的正面圖及背面圖,以紅色標示出瘀傷位置。鑑定人提醒於簡報顯示A童照片時,為降低飽和度50%呈現。且為避免國民法官嚇到,簡報只挑部分照片,未呈現個案所有傷勢照片。A童全身至少有42處確定的傷勢,有些癒合後就看不到了,目前呈現的只是死亡時看到的。此份報告為歷來寫最久的報告,應為死前一個月密集產生、來不及癒合的。以下分述A童之傷勢。

(二)兩側額部頭皮出血,眼睛上緣有出血狀況,應為反覆多次。

(三)臉(額部)瘀傷:死亡時瘀傷位置略有移動,是虐待型傷勢。

(四)耳朵左右都有(耳殼內側也都是傷痕、瘀青。耳殼內的血管不多,要非常用力才會產生瘀傷),此完全符合虐待型傷勢

(五)臉頰(有綁或勒住的痕跡):比較小的傷,不代表不痛或沒關係。

(六)眼眶:左眼眼皮全部瘀青,這是自己撞頭也不會發生的,是虐待型傷勢。

(七)頭皮出血:頭髮剃掉後有一大片傷勢,真的是非常多的傷勢,族繁不及備載。

(八)嘴唇瘀傷、左嘴角裂傷、下門牙缺牙。在萬芳醫院急診的照片,上牙齦、繫帶、嘴角黏膜受損非常嚴重。

(九)鼻孔兩側全受傷非常嚴重:看起來有貼東西、撕開癒合後的痕跡。

(十)頸部瘀傷、左側脖子下方一整片:有貼住或勒住痕跡。左側脖子一條刮過去,也認為是虐待、指甲等尖端造成,但不像刀這麼利。專業保母照顧時不該有過長指甲,醫療觀點此就是虐待型傷勢。

(十一)左側肩頰骨:捆、綁、勒等用力外力造成,但無法判斷是哪幾種動作。

(十二)左手前臂瘀傷:此可能為急救時打點滴造成。右手凹槽處,一路擴散到上面、邊邊。綑綁也有可能造成。

(十三)右手掌、手指:此為非常重大外力造成,從手臂延伸到手指,此為比較深的傷口,影響皮下組織的癒合,很深深到皮膚長不回去。指甲還在,但旁邊有瘀青,指甲溝的傷害都有。

(十四)左手:手臂、手掌有瘀青,指甲沒被拔掉,但整個仍然是虐待傷勢。

(十五)左下腹部瘀傷:肚子是軟的、骨頭在背後,要非常用力才會爆裂出血瘀青。

(十六)臀部皺褶:通常屁股下緣只會呈現一條線,產生皺褶通常是營養不良造成。

(十七)陰囊左側生殖器上有新舊傷痕與裂傷:與性器官有關的就高度疑似性虐待,不一定有性意涵。陰囊皺褶變少,有刮傷痕跡又長回去,上面長不回去的直線裂傷。為非常敏感的部位,一定是受虐造成。好痛、真的好痛。

(十八)容易產生意外傷害的部位如小腿,傷痕反而不明顯。

(十九)右腿:解剖時量有達13公分的瘀傷。

(二十)足底:無法分辨是綑綁或毆打造成。

(二十一)依死後電腦斷層(PMCT),A童下排門牙有三顆斷裂(編號:71、72、81)、一顆門牙脫落(編號82),為完全不見,連牙根都不見。另三顆是牙齦有斷痕,斷一半,不是死前馬上的,牙齦還長上去。A的牙齒沒有蛀牙,所以不可能是蛀牙而掉。另因牙齒已斷裂及脫落,故也無從看到磨牙對磨的形狀。也從未聽過磨牙磨到掉牙,此不符合醫療科學證據。

(二十二)依死後電腦斷層(PMCT),有肩胛骨喙突骨折損傷,完全符合左肩大片瘀青的傷勢。肩胛骨喙突骨折的傷害機轉包括:高衝擊創傷(如車禍)、直接撞擊肩膀區域創傷、兒童虐待型傷害。

(二十三)小結:A童受有身體虐待、高度疑似性虐待。全身多處有瘀傷、撕裂傷;門牙缺牙、斷牙;左肩骨折;受虐性傷勢以及每個傷勢背後都與精神虐待、情緒有關。

六、回顧A童生活照片:A於112年8月的照片,胖胖肉肉的,下巴也是圓的。身為小兒科醫師,後面的照片看不下去。112年9月7日01:25,不知為何A還沒睡覺,專業保母也不該留長指甲,因傷口容易感染蜂窩性組織炎。於112年9月中旬,額頭有瘀青。112年9月17日凌晨01:06好多虐待片段、殘忍、虐待(鑑定人哽咽難以繼續)本該睡覺的時候,手腳都被綁在一起,那時的傷痕應該好了。那時還是有點肉、有穿衣服。到凌晨02:56手腳類似綁法、額頭都被包住,此為專業保母應有的照顧嗎?03:10時A坐著被弄倒,屁股翹高;05:36時A被塞在縫隙裡,綑了至少4個小時。112年9月27日01:49被綁在凳子邊,口罩遮住整個臉,到早上09:01手繼續綑著。112年10月1日01:41口罩未遮眼,但包頭外有一大片血漬、下面應為大片出血。看過很多撞頭小孩,但很少瘀青,因為會痛就不會再撞了。一張照片就夠。112年11月20日,A在遊樂園,但一般在遊樂園的表情應不是這樣。112年11月23日,頭包起來,耳朵紅紅的,此不是該有的照顧。112年12月8日,A包尿布,眼看遠方,無法逃離,最後就是解剖了。肋骨一條又一條,非洲難民的肚子鼓鼓的,但A的肚子都脹不起來,不用測體重就看的出來,要好幾個月以上才有辦法瘦成這樣,並非完全沒吃東西。A的生長曲線身高、體重有掉下來到不同區間,原在50-85%區間但掉下來,體重會先掉,再掉身高。營養不良時,營養會先留給頭腦,其為慢性營養不良。於生長遲滯時應即時就醫,A當時一日所需的卡路里應有1,500大卡,但推測A應該只有攝取約500大卡。所攝取的卡路里不夠,為不當照顧、包括裸體、綑綁、冰冷泥狀物、不新鮮廚餘、燒焦物、少量餐食、嚴重照顧疏忽、庇護疏忽、嚴重營養疏忽、應就醫未就醫(傷勢瘀傷未就醫)、瀕死時延遲就醫等嚴重醫療疏忽。以上導致A血容性休克死亡,非出血性休克,此為長期營養不良所造成。

七、總結:本案符合身體虐待、精神虐待、不當照顧。

16:00續行審理



貳、證人詰問(以下就親自見聞部分為證人、具結)

檢察官主詰問

證人呂立醫師回答

有無辦法判斷死前三日內的傷勢?

中間有非常舊的傷,皮膚已長不回去

傷勢有無是急救導致的?

通常急救有壓胸的傷勢,A童無;或是打點滴造成的傷,A右手肘的傷有可能

因A自己拍頭等自我安撫行為,有無可能造成A的傷勢?

不會。自我安撫行為有很多方式,像吸手指、拍頭、撞頭都有可能,但不會用到瘀傷、出血。因為有自我保護機制,用到痛了就無法自我安撫。看過上萬個小孩,沒看過有額頭瘀傷成這種傷勢

A屁股的傷勢是否為A自己跌倒造成?

不是,傷是會在骨頭處

A生殖器的傷勢,有無可能自己抓成?

同自我安撫機制所述,一根毛要拔掉都很痛了,何況有很深的撕裂傷

鑑定報告是否包含各診所的病歷?

被告二人有無就A的傷勢就醫過?

生長曲線是否正常?

有衰退,代表遲滯,不正常

挑食是否會造成A這樣?其他小孩有無這種狀況?

不會,不會讓自己餓到這樣

於小兒科診所看診的病歷有急性上呼吸道感染,是什麼意思?

白話來說是感冒、流鼻水

前一任保母在111年12月27日至112年8月22日照顧期間,有看診過4次上呼吸道感染的病歷,此是否異常?

不會,小感冒就看是對的

A童牙齒的傷勢不可能為磨牙造成的?

對,上下要對磨,完全沒有看到這種現象

不小心撞斷牙齒,是否會導致牙根不見?

不會,如果有這種狀況,應該要馬上就醫

摳鼻子下緣,是否會造成A的傷勢?

看怎麼摳,要摳成那種程度會有抓痕、結痂

A童鼻子除潰瘍外,有無變形?

沒有軟骨變形

鑑定報告與法醫報告是否相符?

是,大致相符。只是法醫將營養不良列為加重因素,但我們認為營養不良為主要因素,亦即死因為:甲、血容性休克;乙、外傷、瘀傷;丙、營養不良

跺腳是否會造成外傷?

同前述疼痛保護機制,不可能跺腳跺到瘀青、出血

當過30多年醫師,A所受虐待的程度為輕微或嚴重?

相當嚴重,之前更嚴重的僅有王昊。在A童生命最後三個月是非常痛苦狀態,只看到照片的,沒照片的時後不知如何想像,不停的身心折磨、教科書等級的凌虐、好殘忍

辯護人反詰問:沒有問題

16:27休庭。16:48入庭

國民法官(備位1號)詢問

證人呂立醫師回答

一個人為什麼會磨牙?

緊張、焦慮、「自我安撫」,用壓力解釋,有可能蠻長的時間了,這麼小比較少

有磨牙的跡象嗎?

對磨的傷沒有看到

說髒話是會模仿的嗎?

很難,學講話,一開始疊字,要模仿是困難的

陪席法官詢問

證人呂立醫師答

下門牙斷裂,牙齦才會長上來包起來嗎?

好問題,只能講需要幾個禮拜,還要看個人的情況,從萬芳醫院的照片和斷層照片可以看出來

提示甲證80病歷,磨牙

第一行是主述、第二行是狀況、第三行是建議、治療(去看放電);照腦波看是否有造成癲癇

有可能學大人講髒話嗎?

我是看新聞的,以現在的年紀,4個字都很難,5個字太長,平常不講話,太長就不可能,太困難

受命法官詢問

證人呂立醫師回答

12月3日的照片,從身形可以判斷發育狀況,是否有營養不良嗎?

這時有營養不良,肚子鼓尚未消,臉變小,之後會凹下去

1歲到1歲10個月,應有哪些肢體上的表現?

蠻多的,像是指、發出聲音,1歲到1.5歲會站,開始要跑,看影片動作少,無法判斷是發展慢或受限而不想動了

如果是受虐兒發展會比較慢嗎?提示甲證31-1,影片截圖

看起來像是疑懼的表情,是否發展遲緩到無神,因為影片太短,很難判斷

疑似恐懼的這張照片,從兩個小朋友是明顯的對照,要玩搖搖馬,另外醫個小朋友會盯著玩具,A童則是在看拍照者,察言觀色

提示甲證43-2影片截圖,當初鑑定有看到嗎?行為有異常嗎?

和同齡兒童不一樣,為何會戳頭我不知道,眼神不是開心討抱抱,是防備的眼神

幼童更換起居環境會有影響嗎?

看孩童個性及以前有沒有創傷,受虐兒因安置議題較容易出現創傷,換新保母會有一個觀察期;但幾天後若小孩適應會開心或了不起害羞而已

審判長詢問

證人呂立醫師回答

亞東醫院有做白蛋白(營養)測試嗎?

沒有,做梅毒等制式收養的檢驗

左手肘的傷口是急救的傷勢嗎?

下面可能用拔針等急救來解釋,上面無法

提示甲證84-1,可以說是虐待的結果嗎?

打針的流血面積不會那麼大,應有生前傷勢

有可能會是意外造成的嗎?

意外叫可能是外手肘,內手肘很難說明

提示甲證13-1,腳踝是否有傷勢?有可能是久站造成的?

應該是,久站會整個下面會腫,比較像是綑綁造成

小朋友有辦法長時間站著不動?

 不太可能。一歲站、一歲半走路,會想到處探索;虐待到非常害怕、恐懼才有可能乖乖站

可以講3個字或5個字的髒話嗎?

2歲以上才能講主詞、動詞、受詞

牙齒的狀況?

我們有討論過但沒證據,例如老虎鉗拉出來或金屬敲斷,要夠強力氣往上拉

營養不良會導致這結果嗎?

斷裂要靠物理,推論不會是營養不良的機轉,沒怎麼吃會少蛀牙



審判長依序詢問檢察官、辯護人、訴訟參與代理人表示意見

合議庭處理保留證據裁定:已明確,沒有再調查必要性

17:28 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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