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Y5 ▌2025年4月29日(二)第五次審判期日
- Prison Watch
- 5月26日
- 讀畢需時 17 分鐘
證據調查程序

證據調查程序
鑑定人:許倬憲法醫師、呂立醫師
09:02 續行審理
許倬憲法醫師鑑定人具結
壹、解說先行:
一、鑑定人及鑑定報告簡介:一年約進行250件,從事法醫師工作28年,已累積約5-6千件解剖鑑定經驗。說明製作解剖鑑定報告書所需資料內容:解剖大體肉眼觀察(頭、胸、腹)、重要器官顯微鏡觀察、毒物化學檢驗、血清證物檢驗、法醫電腦斷層掃描檢驗、必要時微生物傳染病檢驗、相驗卷(有時地檢署會附上)、病歷資料(通常會在相驗卷裡)、現場鑑定報告等。
二、基本概念釐清:
屍斑
外傷不一定會從皮膚外觀呈現,有時皮下組織有出血,但皮膚卻看不到瘀青
皮下組織出血,有可能在組織間擴散
瘀傷屬於生前傷,紅斑可能是瘀傷,或是屍斑,或是病變的外觀,或是死後變化(結冰後再解凍)
三、死亡原因:
血液循環(心血管):心臟—動脈—(組織器官)—微血管—靜脈—心臟
出血→血管破裂使血液流出
血管內靜水壓過高:水分易由血管內移至血管外的間質空間
血液滲透壓過低:無法將水分留存於血管內
循環障礙:血管阻力、姿勢、疾病、受傷、藥物、營養不良、肌肉萎縮等
水腫:體內液體過多聚積在細胞間隙
組織液定義:存在於間隙組織間的液體,是血液與組織細胞間進行物質交換的媒介,血漿由微血管滲出,成為組織液
休克的定義:因身體血管裡的水分或血液不足, 使得身體重要器官沒有足夠的血量,而出現血壓下降的症狀
細胞組織灌流不足和細胞缺氧,會導致死亡
四、死亡經過研討:綜合研判、因個案而異
(一)依法醫毒物化學分析:有抗組織胺、沒有毒物
(二)頭臉大面積皮膚瘀傷及頭皮多處皮下組織出血
(三)β-app陰性反應:顱內無出血,頭部外傷不是直接致死的原因
(四)兩耳擦瘀傷
(五)頸部、胸腹背部為表層皮膚瘀傷,體腔無出血
(六)肺組織、支氣管多處局部嗜血球中性發炎、肺炎病變
(七)無明顯可見食物
(八)屍斑不明顯,眼結膜蒼白狀,腦部血管缺血塌陷,支持死者表徵呈缺血狀態
(九)腦組織圖:腦組織缺血
(十)體型消瘦
(十一)切開的相片,手部呈現紅腫,皮下軟組織有血液,組織液的淤積,下側一切開就流出來
(十二)腎組織無因橫紋肌溶解致死
(十三)死者主要致死原因:四肢多處瘀傷導致水腫(分類表)
外來的壓迫→血管擴張
下肢久站→水腫
營養不良→滲透壓降低,靜水壓上升,組織液滲出
五、研判死亡原因:
直接死亡原因:
甲、皮下軟組織血液及組織液淤積休克
乙、頭、臉部、四肢多處外商及瘀血
丙、遭人束縛約束,長時間罰站、毆打創傷
間接死亡原因(加重因子):營養不良
貳、證人詰問(以下就親自見聞部分為證人、具結)
檢察官主詰問 | 證人許倬憲法醫師回答 |
為何會找這幾個因素? | 法醫對死亡做研判,從解剖就開始找原因了,可分為:1.自然死、2.意外、3.自殺、4.他殺、5.其他 |
依照死者的表徵來做這些排除的? | 是 |
死者皮膚有多處淺層的外傷 | 可以是束縛造成的瘀傷,活體會掙扎會造成瘀傷。有可能是綑綁,需事證的調查,直接死亡原因「丙」是因為提供給我的事證 |
鈍力是什麼意思? | 鈍面造成的,不像是刀子的傷口那樣 很多淤積,最重要判斷血管內有沒有血,要用組織顯微鏡的觀察 肺、肝、腎切片,沒有血液,血管塌陷 |
遺體切開的部位怎麼選的? | 瘀傷的部位、懷疑的地方 |
有些是紅斑?有些是表面沒有,切開才有? | 有,就像是球棒打下去會有瘀傷,但是切開後和球棒毆打致死的瀰漫性瘀傷是一樣的。血液和氧氣,最重要的是大腦,肝、肺、腎沒有血,就是血液供給不足 |
間接死因是指? | 直接、間接都是死亡原因,營養不良會死亡,不一定 |
沒有加重因子,還是會這樣判斷嗎? | 不一定 |
死亡時營養不良和低血容性休克的關係? | 代表肝臟製造蛋白質能力低,滲透壓不足,水分不能保存。肺炎有時是個人免疫力降低 |
膽囊腫脹? | 膽汁8ml |
和營養不良有關嗎? | 有,無法送到消化道 |
臉部紅腫外傷是觀察的嗎? | 是。相驗和解剖不一樣,遺體放久會擴散,結凍和解凍也會,隨著時間慢慢顯示出來 |
冰凍的影響? | 當然會有一些破壞,腦組織會壞掉,可以用豆腐來想像。不是腦外傷倒置的,外傷記載是解剖前的紀錄,大小和相驗時不同,大部分是生前傷 |
哪些是,哪些不是? | 死者的外傷非常多 |
生前傷、屍斑能否在鑑定報告看出來? | |
審判長提示甲證15來確認 檢察官:甲證15不是許法醫師寫的 | |
解剖鑑定報告頁5 | 是外觀丈量的大小,不可能每個都是,頁9就可看到了 以頭、臉部來舉例,要用解剖來看。 要跟大家說明,傷的大小僅供參考,傷害要從裡面來看 這個個案不會著重在大大小小的傷口 |
綁愈久會愈造成人體的影響? 提示圖片 | 會,但我不知道綑綁多久。看不出來,甚至這張照片根本看不出瘀傷 |
久站會出血嗎? | 容易造成水腫,會造成淤積更嚴重。不會造成出血,會造成水腫,血管沒有破裂,所以看到是透明的,壓力會造成破裂 |
罰站和出血性休克(法醫師糾正沒有這種說法,應為低血容性休克)的關係? | 久站血管裡的水分會跑出去,綑綁會造成大範圍(面積)血滲出,死者的血管內的液體已經不足了 |
停止久站就會停止出血? | 要看個人,修復的能力不同 臨床是功能判斷,法醫解剖是用型態判斷 不是只有缺血,血管裡的液體已經被拉走 |
要給國民法官看報告嗎? | 和簡報一樣,我沒有意見 |
10:20休庭。10:33入庭 | |
劉彩萱辯護人反詰問 | 證人許倬憲法醫師回答 |
有安排CT影像報告? | 有看過,可以輔助但不能取代,死亡原因要由法醫師來綜合研判 |
骨折的狀況? | 不能確認,要把骨頭旁軟骨組織都剝開 |
15小時會發生變化嗎? | 會,例如屍斑,營養不良可能就不會放到冷凍櫃 |
冷凍解凍一定會產生變化? | 是 |
營養不良造成血管脆化嗎? | 代謝不好,但不一定,沒這樣說,比較脆弱,要看隨從的變化 |
112年12月24日下午4點多相驗,1:31死亡,距離死亡已經超過15小時 | 相驗不知道,死亡時間我知道,相驗卷裡有。初步看一下,差異是蠻大的 |
非外力和外力造成的皮下瘀血病理切奠下會看(觀察)到一樣的情形嗎? | 例如肝硬化,就是凝血功能不好。就一定不一樣。外傷血管是在修復,內傷就是傷。會需要去瞭解疾病史 |
為何會特別針對右手臂? | 出血特別嚴重,但不可能全部都做組織切片 |
這四處已經切開,為何沒做切片? | 不知道我為什麼要做切片,我會判斷 |
β-app的靈敏度? | 沒有做統計,因為很昂貴,但我們單位(法務部法醫研究所病理組)有很多累積了 |
如果頭皮沒有外傷就不做嗎? | 律師您的思維和我們不一樣 腎小管受損、壞死,低血容性休克會造成 |
壓迫紋造成的原因? | 要問臨床,我收到時已有一段時間了 |
肺炎的成因? | 免疫力下降,嚴重的要看臨床,解剖不一樣 |
有嗆到嗎? | 有觀察到,肺泡的情形 |
蠻深的嗎? | 不會這麼用,在小支氣管的地方 |
會有什麼反應? | 發炎來排除 |
會否導致氧氣量下降? | 無法判斷 |
腎小管壞死是缺氧嗎? | 死後變化,缺水就會造成,腦部小血管水腫,未見大範圍 |
死亡前有進食嗎? | 有 |
20ml是多久以前? | 不可以這樣看,要看個案 |
有發現抗組織胺,那是什麼? | 鼻炎等藥效 |
多久前服用? | 沒有辦法判斷 |
上嘴唇裂傷? | 我沒寫的就沒有 |
指甲的狀況? | 指甲沒有被拔,有些傷 |
生殖器的狀況? | 生殖器脫水、裂傷 |
檢察官覆主詰問 | 證人許倬憲法醫師回答 |
骨折的判斷?和致命傷是? | 嚴重程度不一 |
鑑定報告第9頁是否就是確定的瘀傷? | |
辯護人意義,不在反詰問的範圍內 審判長:異議駁回,請依詰問規則把頁面的內容帶到問題裡 | |
列了8處瘀傷,是否可確定是生前傷勢? | 我有記載就是 |
營養不良會影響修復嗎? | 這下午再問臨床醫生 |
橫紋肌溶解呢? | 已不是致死原因,肌肉已萎縮,鉀離子變高才會致死 |
律師質疑不可靠的部分? | |
辯護人異議:沒有這樣說 審判長裁定異議成立 | |
沒有找到橫紋肌溶解致死的可能性 肉眼沒有看到食物阻塞 支氣管都沒看見,就不是 無法知道是否有缺氧,這是臨床的問題 | |
除綑綁外,有發現會造成缺血的情形嗎? | 也有可能是貧血,但這也是要臨床判斷 我現在看到的血管內就沒有血 型態學上是確定的,以學理上來解釋了 切片還想要看到什麼,可能是一些紅血球或破壞的組織 |
11:17休庭。11:40入庭 | |
國民法官(備位3號)詢問 | 證人許倬憲法醫師回答 |
水腫的病理、生理分類,「久站」到底是多久? | 這是事實調查,無法說 |
腸胃的解剖? | 少量的糞便,但只能說有排除,也會排完,身體不好會影響 |
腸胃蠕動緩慢? | 我不知道,但有看見糞便是事實 |
國民法官(備位2號)詢問 | 證人許倬憲法醫師回答 |
有無解剖過類似營養不良的個案? | 有,肚子像是一艘舟,臉像在非洲看到的那樣。消瘦是瘦,不會看到骨骸。本案的皮下組織呈現萎縮 |
國民法官(1號)詢問 | 證人許倬憲法醫師回答 |
肌肉萎縮的情況? | 皮下脂肪幾乎看不到了。臀部皮是皺摺狀,看起來就是生前營養不良的狀況 |
國民法官(4號)詢問 | 證人許倬憲法醫師回答 |
在解剖個案前有沒有量體重? | 目前在各殯儀館解剖室都沒有設備,沒有辦法量 |
國民法官(6號)詢問 | 證人許倬憲法醫師回答 |
解剖圖裡A童的右手,法醫師簡報第7頁白白的點為何? | 就是一個疤痕,已形成沒有上皮組織的疤痕,就會癒合成白白的纖維組織 |
受命法官詢問 | 證人許倬憲法醫師回答 |
提示甲證12-15,臀部的凹陷和皺摺,及紅紅的印記? | 紅紅的是瘀傷,臀部大腿間不會有明顯皺摺,但本案有 |
如果溢奶噎到、嗆到,會看到什麼表徵? | 相驗看不到。胃內、食道、咽喉、氣管等,少量嗆到,多點會有發炎反應 不認為是氣管或食道有較多食物造成的 |
下巴到脖子的條狀傷痕? | 死後變化,不認為是外力傷害,不容易造成,沒有擴散出去 |
提示甲證12-21,生殖器和之前解剖看有何不同?皮膚彈性?新舊傷? | 裂傷、瘀傷,白白的是形成纖維組織了,有脫水。彈性要問臨床,無法判斷。一般皮膚傷口變化是黃色→綠色→棕色,看有沒有黃色來判斷,這個遺體沒有辦法判斷 |
審判長詢問 | 證人許倬憲法醫師答 |
有可能造成圓形疤的原因? | 都有可能 |
生殖器脫水是生前或死後? | 很難判斷,因為有水腫。若水腫消失會更消瘦 |
顏色偏深重是一般狀況嗎? | 確實是不一樣,脫水、色素沈積就會造成 |
審判長依序詢問檢察官、辯護人、訴訟參與代理人表示意見 12:10休庭 |
14:00續行審理
呂立醫師鑑定人具結
壹、解說先行:
一、鑑定人及鑑定報告簡介:臺大醫院兒少保護醫療中心,於2015年至2025年3月間,兒少保護個案數為2,580人、兒少虐待傷勢研判數為396人。傷勢研判為專家會議,團隊為5人以上,包含兒科、法醫、影像、骨科、眼科、牙科醫師、社工師等。依照法院公文來函而為傷勢鑑定,資料的準備包含:個案社政報告、醫院病歷、照片及醫療影像光碟、調查卷宗、解剖報告(有時會比較慢出來)。本個案是等解剖報告製作完成後一次討論。討論方式是就A童傷勢一個一個逐一討論,報告都是專家共識,有疑義的部分就不會納入,再由其中一位為主筆醫師。報告的內容包含:基本資料、所依據資料、傷勢描述、提問及總結。
二、A童於111年1月21日出生、112年12月24日凌晨01:31死亡,死亡時為1歲10月。死後電腦斷層日為113年1月3日、解剖日期為113年1月4日10:30。
三、兒少虐待的定義,依國際分類分為(鑑定人簡報顯示《兒少虐待及疏忽:醫事人員工作手冊 (第2版)》
(一)身體虐待
(二)性虐待
(三)精神虐待
(四)疏忽/不當照顧:指無法提供兒童之生理、心理需求、致認知有重大損害甚至死亡。
四、瘀傷為最常見的虐待傷害類型
(一)瘀傷是指軟組織被硬物鈍力擠壓而使血管破裂、出血,血積在組織中形成。A童不只瘀傷,還有深度的裂傷。
(二)故意施加外力的瘀傷與意外的區別,如符合下述特徵時,容易判斷為故意施加外力的瘀傷:
1. 依發生的位置與樣式判斷,故意施加外力的瘀傷通常發生在「皮下脂肪」保護(有肉)的部位,如面頰、腹部、腰側外、屁股和大腿;意外產生的瘀傷,通常位於骨頭外側,例如手肘外側、膝蓋前方。
2. 身體不同區域有多處瘀傷。
3. 瘀傷新舊雜陳。受傷超過18小時後會變為黃色,此為陳舊傷。然身上沒看到瘀青,不代表沒受過傷。
4. 於無行動能力的兒童上。
5. 型態傷,符合特殊模式,例如掌印或勒痕。
(三)瘀傷臨床決策規則TEN-4-FACESp:與上述規則有三大項以上符合時,則與虐待有關。
1. 部位:TEN:Torso(軀幹:胸、腹、背、臂、生殖器)、耳、頸瘀傷
2. 年齡:4:4.99個月以下嬰兒的任何瘀傷
3. 部位:FACES:繫帶、下顎角、臉頰、眼皮
4. 形狀:P:型態傷,具圖案樣式的瘀傷
5. 小結:A童符合上述七大項,虐待機率非常非常高。(作者註:於鑑定時有瘀傷的部位,以底線標註。)
五、A童之瘀傷傷勢說明:
(一)鑑定人繪製A童受虐部位的正面圖及背面圖,以紅色標示出瘀傷位置。鑑定人提醒於簡報顯示A童照片時,為降低飽和度50%呈現。且為避免國民法官嚇到,簡報只挑部分照片,未呈現個案所有傷勢照片。A童全身至少有42處確定的傷勢,有些癒合後就看不到了,目前呈現的只是死亡時看到的。此份報告為歷來寫最久的報告,應為死前一個月密集產生、來不及癒合的。以下分述A童之傷勢。
(二)兩側額部頭皮出血,眼睛上緣有出血狀況,應為反覆多次。
(三)臉(額部)瘀傷:死亡時瘀傷位置略有移動,是虐待型傷勢。
(四)耳朵左右都有(耳殼內側也都是傷痕、瘀青。耳殼內的血管不多,要非常用力才會產生瘀傷),此完全符合虐待型傷勢
(五)臉頰(有綁或勒住的痕跡):比較小的傷,不代表不痛或沒關係。
(六)眼眶:左眼眼皮全部瘀青,這是自己撞頭也不會發生的,是虐待型傷勢。
(七)頭皮出血:頭髮剃掉後有一大片傷勢,真的是非常多的傷勢,族繁不及備載。
(八)嘴唇瘀傷、左嘴角裂傷、下門牙缺牙。在萬芳醫院急診的照片,上牙齦、繫帶、嘴角黏膜受損非常嚴重。
(九)鼻孔兩側全受傷非常嚴重:看起來有貼東西、撕開癒合後的痕跡。
(十)頸部瘀傷、左側脖子下方一整片:有貼住或勒住痕跡。左側脖子一條刮過去,也認為是虐待、指甲等尖端造成,但不像刀這麼利。專業保母照顧時不該有過長指甲,醫療觀點此就是虐待型傷勢。
(十一)左側肩頰骨:捆、綁、勒等用力外力造成,但無法判斷是哪幾種動作。
(十二)左手前臂瘀傷:此可能為急救時打點滴造成。右手凹槽處,一路擴散到上面、邊邊。綑綁也有可能造成。
(十三)右手掌、手指:此為非常重大外力造成,從手臂延伸到手指,此為比較深的傷口,影響皮下組織的癒合,很深深到皮膚長不回去。指甲還在,但旁邊有瘀青,指甲溝的傷害都有。
(十四)左手:手臂、手掌有瘀青,指甲沒被拔掉,但整個仍然是虐待傷勢。
(十五)左下腹部瘀傷:肚子是軟的、骨頭在背後,要非常用力才會爆裂出血瘀青。
(十六)臀部皺褶:通常屁股下緣只會呈現一條線,產生皺褶通常是營養不良造成。
(十七)陰囊左側生殖器上有新舊傷痕與裂傷:與性器官有關的就高度疑似性虐待,不一定有性意涵。陰囊皺褶變少,有刮傷痕跡又長回去,上面長不回去的直線裂傷。為非常敏感的部位,一定是受虐造成。好痛、真的好痛。
(十八)容易產生意外傷害的部位如小腿,傷痕反而不明顯。
(十九)右腿:解剖時量有達13公分的瘀傷。
(二十)足底:無法分辨是綑綁或毆打造成。
(二十一)依死後電腦斷層(PMCT),A童下排門牙有三顆斷裂(編號:71、72、81)、一顆門牙脫落(編號82),為完全不見,連牙根都不見。另三顆是牙齦有斷痕,斷一半,不是死前馬上的,牙齦還長上去。A的牙齒沒有蛀牙,所以不可能是蛀牙而掉。另因牙齒已斷裂及脫落,故也無從看到磨牙對磨的形狀。也從未聽過磨牙磨到掉牙,此不符合醫療科學證據。
(二十二)依死後電腦斷層(PMCT),有肩胛骨喙突骨折損傷,完全符合左肩大片瘀青的傷勢。肩胛骨喙突骨折的傷害機轉包括:高衝擊創傷(如車禍)、直接撞擊肩膀區域創傷、兒童虐待型傷害。
(二十三)小結:A童受有身體虐待、高度疑似性虐待。全身多處有瘀傷、撕裂傷;門牙缺牙、斷牙;左肩骨折;受虐性傷勢以及每個傷勢背後都與精神虐待、情緒有關。
六、回顧A童生活照片:A於112年8月的照片,胖胖肉肉的,下巴也是圓的。身為小兒科醫師,後面的照片看不下去。112年9月7日01:25,不知為何A還沒睡覺,專業保母也不該留長指甲,因傷口容易感染蜂窩性組織炎。於112年9月中旬,額頭有瘀青。112年9月17日凌晨01:06好多虐待片段、殘忍、虐待(鑑定人哽咽難以繼續)本該睡覺的時候,手腳都被綁在一起,那時的傷痕應該好了。那時還是有點肉、有穿衣服。到凌晨02:56手腳類似綁法、額頭都被包住,此為專業保母應有的照顧嗎?03:10時A坐著被弄倒,屁股翹高;05:36時A被塞在縫隙裡,綑了至少4個小時。112年9月27日01:49被綁在凳子邊,口罩遮住整個臉,到早上09:01手繼續綑著。112年10月1日01:41口罩未遮眼,但包頭外有一大片血漬、下面應為大片出血。看過很多撞頭小孩,但很少瘀青,因為會痛就不會再撞了。一張照片就夠。112年11月20日,A在遊樂園,但一般在遊樂園的表情應不是這樣。112年11月23日,頭包起來,耳朵紅紅的,此不是該有的照顧。112年12月8日,A包尿布,眼看遠方,無法逃離,最後就是解剖了。肋骨一條又一條,非洲難民的肚子鼓鼓的,但A的肚子都脹不起來,不用測體重就看的出來,要好幾個月以上才有辦法瘦成這樣,並非完全沒吃東西。A的生長曲線身高、體重有掉下來到不同區間,原在50-85%區間但掉下來,體重會先掉,再掉身高。營養不良時,營養會先留給頭腦,其為慢性營養不良。於生長遲滯時應即時就醫,A當時一日所需的卡路里應有1,500大卡,但推測A應該只有攝取約500大卡。所攝取的卡路里不夠,為不當照顧、包括裸體、綑綁、冰冷泥狀物、不新鮮廚餘、燒焦物、少量餐食、嚴重照顧疏忽、庇護疏忽、嚴重營養疏忽、應就醫未就醫(傷勢瘀傷未就醫)、瀕死時延遲就醫等嚴重醫療疏忽。以上導致A血容性休克死亡,非出血性休克,此為長期營養不良所造成。
七、總結:本案符合身體虐待、精神虐待、不當照顧。
16:00續行審理
貳、證人詰問(以下就親自見聞部分為證人、具結)
檢察官主詰問 | 證人呂立醫師回答 |
有無辦法判斷死前三日內的傷勢? | 中間有非常舊的傷,皮膚已長不回去 |
傷勢有無是急救導致的? | 通常急救有壓胸的傷勢,A童無;或是打點滴造成的傷,A右手肘的傷有可能 |
因A自己拍頭等自我安撫行為,有無可能造成A的傷勢? | 不會。自我安撫行為有很多方式,像吸手指、拍頭、撞頭都有可能,但不會用到瘀傷、出血。因為有自我保護機制,用到痛了就無法自我安撫。看過上萬個小孩,沒看過有額頭瘀傷成這種傷勢 |
A屁股的傷勢是否為A自己跌倒造成? | 不是,傷是會在骨頭處 |
A生殖器的傷勢,有無可能自己抓成? | 同自我安撫機制所述,一根毛要拔掉都很痛了,何況有很深的撕裂傷 |
鑑定報告是否包含各診所的病歷? | 是 |
被告二人有無就A的傷勢就醫過? | 否 |
生長曲線是否正常? | 有衰退,代表遲滯,不正常 |
挑食是否會造成A這樣?其他小孩有無這種狀況? | 不會,不會讓自己餓到這樣 |
於小兒科診所看診的病歷有急性上呼吸道感染,是什麼意思? | 白話來說是感冒、流鼻水 |
前一任保母在111年12月27日至112年8月22日照顧期間,有看診過4次上呼吸道感染的病歷,此是否異常? | 不會,小感冒就看是對的 |
A童牙齒的傷勢不可能為磨牙造成的? | 對,上下要對磨,完全沒有看到這種現象 |
不小心撞斷牙齒,是否會導致牙根不見? | 不會,如果有這種狀況,應該要馬上就醫 |
摳鼻子下緣,是否會造成A的傷勢? | 看怎麼摳,要摳成那種程度會有抓痕、結痂 |
A童鼻子除潰瘍外,有無變形? | 沒有軟骨變形 |
鑑定報告與法醫報告是否相符? | 是,大致相符。只是法醫將營養不良列為加重因素,但我們認為營養不良為主要因素,亦即死因為:甲、血容性休克;乙、外傷、瘀傷;丙、營養不良 |
跺腳是否會造成外傷? | 同前述疼痛保護機制,不可能跺腳跺到瘀青、出血 |
當過30多年醫師,A所受虐待的程度為輕微或嚴重? | 相當嚴重,之前更嚴重的僅有王昊。在A童生命最後三個月是非常痛苦狀態,只看到照片的,沒照片的時後不知如何想像,不停的身心折磨、教科書等級的凌虐、好殘忍 |
辯護人反詰問:沒有問題 16:27休庭。16:48入庭 | |
國民法官(備位1號)詢問 | 證人呂立醫師回答 |
一個人為什麼會磨牙? | 緊張、焦慮、「自我安撫」,用壓力解釋,有可能蠻長的時間了,這麼小比較少 |
有磨牙的跡象嗎? | 對磨的傷沒有看到 |
說髒話是會模仿的嗎? | 很難,學講話,一開始疊字,要模仿是困難的 |
陪席法官詢問 | 證人呂立醫師答 |
下門牙斷裂,牙齦才會長上來包起來嗎? | 好問題,只能講需要幾個禮拜,還要看個人的情況,從萬芳醫院的照片和斷層照片可以看出來 |
提示甲證80病歷,磨牙 | 第一行是主述、第二行是狀況、第三行是建議、治療(去看放電);照腦波看是否有造成癲癇 |
有可能學大人講髒話嗎? | 我是看新聞的,以現在的年紀,4個字都很難,5個字太長,平常不講話,太長就不可能,太困難 |
受命法官詢問 | 證人呂立醫師回答 |
12月3日的照片,從身形可以判斷發育狀況,是否有營養不良嗎? | 這時有營養不良,肚子鼓尚未消,臉變小,之後會凹下去 |
1歲到1歲10個月,應有哪些肢體上的表現? | 蠻多的,像是指、發出聲音,1歲到1.5歲會站,開始要跑,看影片動作少,無法判斷是發展慢或受限而不想動了 |
如果是受虐兒發展會比較慢嗎?提示甲證31-1,影片截圖 | 看起來像是疑懼的表情,是否發展遲緩到無神,因為影片太短,很難判斷 疑似恐懼的這張照片,從兩個小朋友是明顯的對照,要玩搖搖馬,另外醫個小朋友會盯著玩具,A童則是在看拍照者,察言觀色 |
提示甲證43-2影片截圖,當初鑑定有看到嗎?行為有異常嗎? | 和同齡兒童不一樣,為何會戳頭我不知道,眼神不是開心討抱抱,是防備的眼神 |
幼童更換起居環境會有影響嗎? | 看孩童個性及以前有沒有創傷,受虐兒因安置議題較容易出現創傷,換新保母會有一個觀察期;但幾天後若小孩適應會開心或了不起害羞而已 |
審判長詢問 | 證人呂立醫師回答 |
亞東醫院有做白蛋白(營養)測試嗎? | 沒有,做梅毒等制式收養的檢驗 |
左手肘的傷口是急救的傷勢嗎? | 下面可能用拔針等急救來解釋,上面無法 |
提示甲證84-1,可以說是虐待的結果嗎? | 打針的流血面積不會那麼大,應有生前傷勢 |
有可能會是意外造成的嗎? | 意外叫可能是外手肘,內手肘很難說明 |
提示甲證13-1,腳踝是否有傷勢?有可能是久站造成的? | 應該是,久站會整個下面會腫,比較像是綑綁造成 |
小朋友有辦法長時間站著不動? | 不太可能。一歲站、一歲半走路,會想到處探索;虐待到非常害怕、恐懼才有可能乖乖站 |
可以講3個字或5個字的髒話嗎? | 2歲以上才能講主詞、動詞、受詞 |
牙齒的狀況? | 我們有討論過但沒證據,例如老虎鉗拉出來或金屬敲斷,要夠強力氣往上拉 |
營養不良會導致這結果嗎? | 斷裂要靠物理,推論不會是營養不良的機轉,沒怎麼吃會少蛀牙 |
審判長依序詢問檢察官、辯護人、訴訟參與代理人表示意見 |
合議庭處理保留證據裁定:已明確,沒有再調查必要性
17:28 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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