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正外界對受刑人及被告送入金錢與飲食及必需物品辦法(114.12.19實施)
- Prison Watch

- 10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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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於去(2024)年12月12日公告「預告修正『外界對 #受刑人及被告送入金錢與飲食及必需物品辦法』」,對外徵集意見至2025年1月13日止。而就在週一凌晨,法務部於9月22日發送之法務部電子報「電子報馬仔 (所屬機關)」第一則訊息就是:「外界對「#受刑人及被告送入金錢與飲食及必需物品辦法」法務部已於114年9月19日修正發布,該辦法第14條規定,自發布後三個月施行,如附件。」經點選連結( https://reurl.cc/0W8Rkx )後,才發現辦法已完成修正並將於公布後3個月後(即114年12月18日)開始施行。
10/5終於公告於電子公佈欄,將於12月19日實施。https://www.ptp.moj.gov.tw/311280/311582/311584/1662341/post
當我們再回到「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 https://reurl.cc/oVRWvq ),在討論區共有592則留言,法務部在同日9月19日留言:「
◥◥綜整回應:有關外界所提建議,綜整回應連結為:https://drive.google.com/....../1mfTOFcF5...... 。感謝各界提供相關修正意見。」
綜整回應裡共有兩個檔案:
① 外界對受刑人及被告送入金錢與飲食及必需物品辦法-綜整回應表
② 附件-原擬修正外界對受刑人及被告送入金錢與飲食及必需物品辦法條文對照表
同樣沒有修正發布版本。倘若不是有機關將收到的公文上網,外界可能只能在監獄看守所的會客室公佈欄看見了。
對比綜整回應及最後發布版本,法務部最後參採的就只有在第5條第1項外界送入飲食之種類,增加「#主食」兩字,並於說明新增主食包含:米飯、麵條、粿條、米(冬)粉等加工製品。
其他 #全數不參採。
換言之,在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截止收集意見後的八個月間,不曾找過提供意見者(在討論區的意見裡,民間團體除了監所關注小組之外,還有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另也有連署、個別意見等)討論,而是在這八個月內,靜悄悄,默默地,撰寫不參採的理由,貼回公共參與平臺,甚至沒有貼出最後版本。
這樣的公共政策參與模式,只能說,令人遺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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