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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大會通過「教育部應積極參與將性別教育和性平事件處理機制納入少矯校條例」臨時提案!】2022-06-23



「少矯校條例」的立法工作正如火如荼進行中,每週在矯正署的前導會議或由法務部召開的聯席會議,小組都全程參與,就是希望能將參與連署的期待帶入。其中 #性別平等教育#性別平等事件處理機制 這題,在以往矯正學校總被隔在一般學校之外,無法直接適用也未建立制度。


在這次的少矯校條例修訂過程中,大家很想知道的是矯正學校往教育走,實質內涵究竟為何。然而涉及跨部會的議題,總是困難取得共識,甚或共同擘劃執行。因此,小組在和聲明連署團體台灣性別平等教育協會 Tgeea (Taiwan Gender Equity Education Association) 經過一段時間的討論,決定要直接在教育部推動少矯校的性平機制和性平教育明確入法,並在由部長擔任召集人的性平教育委員會每季大會上提案。小組在兩週前擬具說帖及附件寄予22位性平委員,我們期待能從教育部主動出擊,積極參與少矯校條例的性別平等相關條文制訂。


感謝提案委員——台灣性別平等教育協會副理事長吳政庭委員,李怡穎、史清廉兩位委員連署,呂明蓁委員、吳志光委員等委員們的發言支持,在歷經三個小時會議後委員們仍願意花很多時間精神來討論此項提案,最後贊成者過半數,順利通過臨時動議。


這或許只是在少矯校的小小一步,但是只要邁開步伐,我們就可以往前再進一步!少矯校的同學們是我們國家的孩子,任何一點在機制建立中可能的學習,包括值得信任的處理機制、流程、表意、聆聽,都是矯正教育的重要一環。感謝所有促成這項發動成功的朋友們!


--- 【通過提案】有關《少年矯正學校實施處遇條例草案》立法,建請教育部在修法過程納入相關性別平等教育,以及建立性平事件處理機制,以維護學生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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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所關注小組說帖】


目前法務部正在進行《少年矯正學校實施處遇條例草案》立法工作,以符合聯合國少年司法最低限度標準規則、聯合國保護被剝奪自由少年規則、聯合國囚犯待遇最低限度標準規則、兒童權利公約、及關於少年司法系統中的兒童權利問題的24號一般性意見,對確認少年矯正教育之實施,應與一般監獄有所區別。以往和現行少年受刑人和經法院裁定感化教育之少年收容於少年矯正學校,其處遇實施依《少年矯正學校設置及教育實施通則》辦理,唯該通則著重在組織架構和處理程序,大部分適用成年收容人的監獄行刑法、行刑累進處遇條例、保安處分執行法及其相關規定,既違反成少區隔原則,更不具有任何矯正教育思維。且該通則於86年5月6日制定,87年4月10日實施以來,僅於91年、99年進行過兩次針對假釋委員會和名詞的微幅調整。將近25年以來,我國的矯正教育就是一部少年版的監獄行刑法。93年6月立法通過的性別平等教育法,亦無法適用於矯正學校的少年受刑人和感化教育少年。


查行政院性別平等會人身安全組第5次會議記錄(102年11月28日)(附件1)報告事項第一案決定第十點:「法務部針對所轄矯正學校之報告案,矯正學校可否準用性別平等教育法請於會後2週內將資料送交教育部。矯正學校設置之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請增加外聘且具性別平等意識者擔任,發生個案時要妥適輔導。」


然而,依照教育部於103年1月14日〔臺教學(三)字第1030000432號〕(附件2)函復法務部矯正署於103年1月2日函詢之說明:「貴署研議認矯正學校尚無納入『性別平等教育法修正草案』適用範圍之必要,請本部刪除性別教育平等法修法草案部分條文中,有關矯正學校相關之規定乙節,教育部予以尊重」(法矯署綜字第10302000010號)。在矯正署主動表示矯正學校不適用、教育部的尊重下,矯正學校的同學們就持續被排除在性別教育平等法的適用範圍之外迄今。


與此同時,監察院在103年到111年5月間針對少年矯正機關共提出17案的調查報告(含糾正提案在內,附件3),每起都涉及各種不具有性/別平等意識的霸凌事件,而有更多在平日的學校現場未被知悉或處理,性別平等教育始終沒有進入矯正學校,而是要等到構成「犯罪事實」時才以刑案辦理。至於事件相關的各方,不只是學生、還包括校內教職員等,在這樣的處理模式下,受到或深或淺的二度傷害。


其中有關於性別平等教育部分,見於公告版第6條第6項及第50條。唯兩條文在立法說明處均強調少年矯正學校不適用《性別平等教育法》,雖在條文中看見「準用」但同時也設置了「與徒刑、感化教育之執行性質不相違背」的前提條件。然性別平等教育並不應該要等到霸凌發生時,才要開啟。


值此立法契機,且台灣將於今年11月進行第二次兒童權利公約國家報告國際審查,監所關注小組在此提出兩點請求,望請貴委員能於大會提案討論,並予以支持。


  1. 矯正學校的同學是否從來是在性別平等教育的對象之外?在性別平等教育法實施之後,少年矯正機關究竟有多少性平個案,曾經或真正進過教育部性平處理機制?處理方式及結果為何?

  2. 由教育部主動建議《少年矯正學校處遇實施條例》應明訂各校設有性騷擾防制申訴機制及成立有一定比例外部委員的性別平等委員會,且應直接適用已有一定處理模式的性別平等教育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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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所關注小組

Prison Watc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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