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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6 台灣憲政史上第一次公民複決:讓收容人投票!】2022.06.26



2020年蔡英文總統拿到總統民選史上最高票:817萬231票,但是,年底11/26我國憲政史上第一次修憲案公民複決,通過的門檻是有效同意票要通過選舉人總額的半數(絕對過數)才算通過,換算起來約需:979萬票。


817萬231票<979萬票!


即使在全民瘋選舉的情況下,所能催出的目前最高票數是:817萬231票,而要通過18歲公民權,需要的門檻卻需要遠遠多出約160萬票!


然而有一群人可以投票,卻因為行政問題,而無法出來投票。那就是在監所內的收容人們!根據小組向中央選舉委員會確認,在監所收容人只要年滿20歲,未受監護宣告,即可投票,也 #會被計入應投票人母數。這豈不是在操作選舉,將監所收容人直接視為不同意票,沒收監所收容人的投票權利,公然違憲!


在憲法修正案的公民複決,公然用違憲的方式進行,完全令人無法接受。


目前中選會和法務部均以無「不在籍投票」、「移轉投票」等等的設計,所以無法投票。要等「相關法律通過後」,始有辦理依據。#立法怠惰 可以作為違憲剝奪人民投票權的「合法」理由嗎?


再者,監所內還有一些收容人的戶籍就設在監所內。即使沒有不在籍投票的問題,監所是否曾經將這些和監所附近鄰里同戶籍的投票人帶到投票所去投票?又,設置投票所是中央選舉委員會可以自行決定的權責所在,為什麼不能在監所設置投開票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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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所關注小組

Prison Watc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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