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迴論壇,明年再見!
監所關注小組 Prison Watch 2020全國巡迴論壇,在11月1日台北場圓滿結束後,完成了今年的六場巡迴。論壇結束後的一個月內,小組很快地進入新的寫信計畫培訓和例常行動(陳情處理、整理投稿、探視同學、議題耙梳等)。六場「全紀錄」及「議題之後,繼續關注」(包括:監所五大關鍵議題、監所九大改善建議、其他關鍵議題、監所防疫的七大建議、新法上路後)已於昨日編輯完畢送印,以為紀錄及後續議題追蹤之用。我們感謝所有的志工夥伴大量負擔起逐字稿/文字整理、六場的攝影和現場的小組夥伴們,以及擔任六場與談的朋友們。走過的,不是沙灘上隨浪而逝的足跡,而是一筆筆將添上的年輪記憶,朝向的是未來。
紀錄整理/王季庭;攝影/汪彥成、邱鼎恩
施逸翔:引言
主持人施逸翔首先介紹了監所關注小組的誕生,以及2014年開始的監所參訪行動。2014年,來自不同NGO、共同關注監所人權的夥伴,包含公共衛生、精神醫療的面向,除了在文獻爬梳、法規研究之外,更想實際理解監所實際的運作情形,所以開始了監所參訪的行動。在參訪時會帶著check list,雖然矯正署並非想讓社會大眾看到全面的東西,夥伴們還是很努力把參訪的收穫和結果整理出來,舉辦政策論壇、邀請相關單位一起來參與,希望這些建議可以變成政策的一部分。但過去都是來自不同單位的工作者利用很有限的時間關注這個議題,監所關注小組直到2018年才正式立案。
原本今年小組也有提出監所參訪的計畫,礙於疫情關係無法成行,改成舉辦這次全國性的論壇,想要與社會大眾互動,把這些工作成果分享給更多人知道。未來小組想要建立一個監所基礎資料庫,也想更進一步了解其他國家的監所狀況,可以和台灣的狀況做個比較。獄政改革所涉非僅監所,廣及司法前端與各種社會公共議題(譬如強迫滯中),這些都很需要更多朋友投入幫忙。
陳惠敏:我們要談的甚至還不是人權問題,而是生存權問題
今年小組無法進行監所參訪,陳惠敏希望小組能透過實體論壇走出台北,尋找在地的夥伴,成為小組各地的力量。陳惠敏認為,「監所關注」主要是在看人怎麼在裡面活下去——人進去關,能不能好好走出來?如果不能,那便是國家殺人。陳惠敏第一次接觸監所人權是做博士論文時,進入台中女子監獄研究,田野長達八年時間,她發現台灣監所內以社會學的語彙來說,階級作用顯著。她提出監所五大關鍵議題,包括:(1)硬體設備仍有諸多亟待改善、(2)把不適當的人放在不適當的地方(藥酒癮者)、(3)重回社會的勞動進退失衡、(4)作為一個勞動現場,監所整體的環境日益惡化、(5)未被剝奪而實質失去的公民權,增加社會賦歸的門檻。
酒駕和用藥問題是五大關鍵議題之一,陳惠敏提到,在台北生活的人可能習慣於大眾交通工具,但是台北以外的地方,去任何地方都要開車、騎車。有一些人可能和朋友一起喝酒,回去以後就被抓了酒駕,因為沒有錢可以罰而只好進去關;更甚者,有一些身心障礙者坐著他的代步車,警察也會抓酒駕,以上這些並非遙遠的新聞案件,而是小組經常遇到的個案。要解決這些問題,背後的搭配也要處理。
從最近的矯正資料可以發現,每個監所的情況都有很大的不同,例如台中、桃園監獄都是超額徵收非常嚴重。看守所超收,代表著許多羈押被告在裡面也不被進行調查,有些人在裡面四個月,完全沒有見到調查官,被告遭遇這段與日常甚遠的經歷,突然失去和外界接觸的經驗,身心恐懼之下,可能就會更容易決定認罪。
因此陳惠敏認為,我們應該要思考:監所裡關的,到底是不是該關的人?現在的監所裡,有一半的人違反的是毒品危害防制條例,也就是說,現在的收容人已經不像是傳統既有想像中的犯罪類型。
戒護人力比也是一個重大的議題,台灣目前是10.1比1,這還是所有人白天都到班的情況,裡面包含許多非管理員的行政或其他人員。面對龐大的戒護壓力,陳惠敏強調,小組不是要主張「監所裡有多少收容人,就派多少管理員進去」。
「我們真正想要問的是,什麼才是有效的教化矯正方式?」
接著,陳惠敏討論到監所中的勞動和公民權。收容人的勞動,究竟是為了讓他出監後能進入資本市場,還是只是強制性在殺時間?這是值得思考的議題。回到收容人的公民權,例如今年罷韓很多人不能投,經過小組調查,全台約有五千多個設籍高雄的收容人他們的投票權被剝奪,這是違憲的。
「唯有讓收容人達到跟外界一樣的要求與經驗,才能鼓勵他重回社會。」陳惠敏結尾道。
鄭龍驊:邁向「健康導向」的監禁
精神科醫師鄭龍驊把焦點放在監所中的醫療、人權部分,分享監所關注小組過去參訪觀察結果。過去發現,監所會比較偏重管理導向的思維,小組主張收容人的健康權應被視為基本人權。「他們能不能活得下去?能不能活得好?這是我們提出健康導向的思維的原因,希望這個觀點可以納入相關政策當中。」
2014年到現在進行了四次監所參訪,參訪的機構包含監獄、看守所、矯正學校、少年輔育院,桃園精神專監、台中培德醫院。今年的參訪計畫被法務部以防疫的理由拒絕了。鄭龍驊對此特別強調,WHO的歐洲辦公室提出關於監禁和防疫的文件提醒,防疫階段容易以防疫作為藉口,限制全控機構當中的人的權利,可能會讓監所的處境更加嚴峻。因此,這種時候更不應該用防疫為藉口,阻礙外部的監察人進入監所。
談到監所中的環境衛生、整體健康議題,鄭龍驊指出,陽光、空氣、水等基本的需求,在監所中常常是沒有實現的,這在現代化的社會裡令人難以想像。另外,收容人的高齡化是近幾年受到關注的議題,需要無障礙空間的收容人也越來越多。這些問題,監所可能會用方便、習慣的方式去回應,而不是尋找其他有效解決的方式,常常因為管理層面的考量而限縮了收容人基本生存的權利。
收容人除了新收檢查外,並沒有其他健康篩檢的管道。監所內固定的門診,也有供不應求的情況,鄭龍驊舉例,皮膚科和精神科是收容人非常需要的,但門診一次掛三百多個人,醫生也沒辦法好好看診,只能重複開之前的藥。除了監內的門診資源缺乏,對於一些有戒護外醫需求的個案,則由沒有醫療專業的監所管理員來負責判斷收容人需不需要戒護外醫,鄭龍驊認為,這是把責任壓力轉嫁給第一線的戒護人員的作法。戒護外醫需要三個戒護人力帶一個收容人出去,這樣一來監所內戒護人力會因此更加吃緊,而這也是讓戒護外醫變得困難的一個原因。
回到精神醫療的專業上,收容人在監所的高壓環境、沒有很好的條件之下,精神疾病的盛行率非常高,但如同前述,收容人常常沒有辦法取得需要的醫療資源。另外,獨居監禁已經被WHO視為一個酷刑,但小組發現,有一些監所還是有時候會利用這個方式作為對收容人的懲罰,但這對於收容人的身心狀況會有很劇烈的負面影響。
精神醫療的團隊有時會被要求評估個案的「教化可能性」,鄭龍驊指出,這在精神醫療當中沒有直接相對應的概念,常常讓團隊不知道如何回應司法的需求。「我們的司法在談社會政策的時候,會有很多對於精神醫療的想像,但其實很多時候這些事情不是單單精神醫療可以做到的。」
鄭龍驊同樣談到物質成癮者在監內的處境。目前的政策當中,成癮物質施用者有一次的觀察勒戒機會,若五年內再犯,就會被判刑入監。「我們的藥癮政策當中最荒謬的就是,這些成癮者其實是最需要醫療資源的人,他們不斷再犯,就表示他們是最需要戒癮資源、專業協助的人,進入監所之後反而讓他們的醫療資源都被切斷。」很多監所的教誨師會要求成癮者內觀、自省,但是這從戒癮專業來看是非常不合理的,當他們無法接觸醫療、社工、心理等資源,要求他們戒癮會變得更加困難。
最後,鄭龍驊提到兩點政策的建議和提醒——「將收容人是為特殊健康需求族群」以及「納入專業訓練和人員」。前者意旨將犯罪者進入監所,作為接觸到需要的醫療資源的一個機會,希望矯正署能將監所視為社區,去規劃相關的健康政策。另外。除了帶給第一線人員正確的衛教知識之外,政策的制定需要納入醫療、心理、社工等專業人員的參與,「衛福部和醫療界需要更積極的介入這個場域,而不是認為監所這個場域只要矯正署管理就好。」
去年修正、今年開始執行的監獄行刑法,是第一次在法律納入前面提到的幾個面向,包含監獄應該要掌握收容人的健康狀況、配置相關醫事人員等等。鄭龍驊提到,法律並非完美,新法所取得的前進,CRPD精神的實踐,以及接下來的行政命令和執行,會對收容人產生直接的影響,這些都有賴外界持續監督。
丁國翔:我們用什麼眼光去看待收容人?
丁國翔提到自己在1999年第一次走進監獄,當時的他非常年輕,也對於在監所能做些什麼事情充滿著疑惑。許多人主張音樂能夠教化人心,但是音樂專業出身的丁國翔卻懷疑:這些對收容人有幫助嗎?
「事實上,我覺得沒有幫助,教化的功能很少。」
即便如此,丁國翔仍然在監所中,將音樂作為生命教育的一部分,協助收容人寫出自己的故事,唱出自己的聲音,並舉辦發表會。
從自身在少觀所擔任教誨志工的經驗出發,丁國翔認為「不要用易開罐的愛,而是用有條件的愛面對他們是很重要的」,少觀所的同學在老師、志工面前,會表現出對方期望他們展現的樣子,若無條件地相信和滿足對方的需求,對於那些同學或志工反而都不是好事。
另外,丁國翔也提醒,志工不能跟收容人有金錢的往來。例如他曾幫忙收容人買手機,相信對方承諾會還錢的誠懇態度,但後來,手機的門號卻成為車手的聯絡號碼。在志工想要幫助他們時,要認知到對方不僅是一個受助者,而是一個完整的人,有多種面貌。「我們用什麼眼光看待他們?這是我們應該要思考的議題。」
Q&A
與會者問及作業金 、姓名人格權、更保、怎麼看待矯正統計數據、監所管理員的工作權等等問題。也到場的監委王幼玲則詢問有關精神障礙者的監所處遇。
王幼玲監委說,監察院有一些監所的統計資料,認為最重要的還是社會大眾認為,監所制度不需要改變。監所裡統計上有三千位有精神障礙者,CRPD裡有說我們不能強制精神障礙者就醫或入監。但是他因為精神症狀的影響犯罪,那我們在監所裡該給怎樣的處遇,是否要持續遵守不強制醫療,或者有其他的方式去協助他賦歸社會?對於這些精神疾病的病人,在監所裡我們該怎麼處理?精神病監是否有必要去成立?
鄭龍驊在回應時指出,強制住院議題是個困難的問題,若沒有強制住院我們還有什麼方法?精神衛生法41條有關於嚴重病人和強制住院、治療的規範。醫療界認為,強制住院與否,應該是法官要去判斷的,醫療人員只做醫療的工作,但是司法界也很反彈。鄭龍驊說,沒有病識感,本身就是這個疾病的內涵。在醫療現場,一開始他確實需要強制治療,但是治療的過程中我們會慢慢找到和他共同的目標。他會相信歡幻聽,可能在意的是為何家裡不理我,所以我們可以透過這個共識一起建立目標,在建立共同目標的過程中,也比較可以找出讓他更容易復歸社會的方式。監所當中的醫療資源缺乏,或是收容人不願意接受醫療資源的情況,
鄭龍驊建議,可以引入心理等資源,與個案建立治療同盟,討論他確實在意的議題,才有切入點幫助他;也可以治療同盟,與病患站在同陣線,已開啟更多的可能性。此外,我們在談醫療如何進入矯正場域,若有配置護理師於監所二十四小時待命,可以改善收容人的處境。我們確實看到,有護理師在的話,收容人的健康會促進非常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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