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見 看不見:2019年監所關注小組參訪行動論壇紀錄
時間:2019年10月27日(日) 09:00-18:00
地點:立法院紅樓101會議室
主辦單位:監所關注小組
監所關注小組理事長陳惠敏致詞
本次監所參訪,是自2014年起至今舉辦的第四次參訪,也是去年底今年初立案後舉辦的第一次參訪行動。
與其他司改團體不同之處在於,我們專注在監所改革領域,並期透過監所改革往前推可以促進司法改革。我們認為監禁並非對待犯錯之人的唯一方式,不管採取任何途徑,最終目標仍應是為了讓人順利回歸社會。再者,我們也相當重視社會改革的推動,但因收容人多半為犯過錯並經司法判決確定者,其困難點即在於改變、突破整體社會之刻板印象。
監所關注小組成立近一年以來,很高興有非常多來自法律學界、社工、愛滋關懷、醫學等等諸多領域的朋友加入,與我們一同關注於這個領域。希望未來能夠與各領域的朋友有更多的對話及合作,讓台灣能夠成為一個願意給人第二次機會,並且能讓差異者共存的社會。
場次一、參訪成果報告:成人監獄
主持:丁國翔(監所關注小組理事)
報告:王怡蓁(參訪成員)
回應:詹麗雯(法務部矯正署安全督導組戒護安全科科長)
【主持人丁國翔】
因為時間的關係,本場次將於10:10前準時結束。本場次我們邀請到的回應人是法務部矯正署安全督導組戒護安全科詹麗雯科長,報告人為今年度7、8月份一同前往監所參訪的夥伴王怡蓁。
【報告人王怡蓁】
這次將針對長久以來的超收現象、收容環境採光與通風,以及生活用水水源等部分做報告與說明。
容額
本次參訪的六所成人監獄當中,僅有八德外役監獄、台中女子監獄未有超收,亦有符合一人一床的人權目標。其他五所皆有不等的超收情形,尤以桃園監獄超收最為嚴重。
環境
各監應重視衣物晾曬問題,夏季氣候高溫多濕,衣物晾曬空間不足的情形下,亟易產生皮膚病情形。台中監獄培德醫院為醫療機構,但有濃重霉味、消毒水味,衛生條件恐待改善。桃園監獄超收嚴重,舍房內環境、硬體等諸多設施待改善。整體而言,八德外役監獄與台中女子監獄皆相當明亮、通風,環境較佳。
水源
除了雲林第二監獄、台北監獄獄方有明確表示全面使用自來水,其餘監獄皆有觀察到可能使用地下水的狀況。因地下水若用於飲用、洗浴,恐引起皮膚等病況,故我們仍強烈建議各監提供自來水、熱水等供收容人飲用、洗浴等日常使用。若有水電費等預算考量,或可參考部分監所使用太陽能光電技術解決用電問題。
勞作金
以每月基本生活費用3,000元為基準,目前有2成以上收容人無法滿足基本生活需求。近期監獄行刑法將行修法,勞作金部分也略作調整。依現況顯見不合理之處有三:
目前收容人以違反毒品防制條例者佔最大宗,施用毒品乃「自損行為」,但依法作業金需撥12%充作犯罪被害人補償並不妥。
實發勞作金又依行刑累進處遇條例規定之收容人級別不同,其可動支之勞作金比例又再有落差。
作業類型不同作業收入高者5-6千、低者3-4百,差距懸殊。
「生活」並不應有階級之分,故上開制度皆有研議必要。
【主持人丁國翔】
謝謝怡蓁為我們就這六個監所針對容額、環境、水源、勞作金的部分作報告。接下來請矯正署詹科長為我們作回應。
【回應人詹麗雯】
我是法務部矯正署安全督導組戒護安全科科長詹麗雯。
超額收容
監所超額收容的問題已久,目前法務部也研擬了許多對策,例如希望毒品犯能避免入監、加快假釋審核速度等,目前已有相當成效。截至今年9月底,全國共51個監所核定容額57,573人、實際收容62,308人,超收率約8.22%。以2011年數據做為對照,核定容額自54,000人調升為57,573人,超收率從18%降低到8%。透過擴建、改建可增加收容空間,但也需要時間。我們認為監禁並非解決社會問題的唯一手段、擴建也非解決超額收容的唯一方法。
一人一床
感謝對於監所現況做客觀分析。目前桃園超收情形最為嚴重,目前我們的因應對策為移監,再來就是擴增改建。目前八德外役監暫用台北監獄已擴建完成的房舍,而原址正在興建中,完工後除一部分作為外役監使用,一部分也將用以紓解北部超額收容問題。北部地區因收容人口較多、佔比高,故北部矯正機關一直是超收較為嚴重的機關。一人一床的目標目前桃監的確無法達到,必需靠日後擴建房舍來改善。現今最主要無法做一人一床,是因為監所多為較早期的建築,舍房空間較小。我們目的是為改善收容人居住品質,若於擁擠、不適合配置床位的空間設置床位,將本末倒置。建置率我們將核實、務實評估,並不會為了達到一人一床目標而使收容人無活動空間。桃監目前確實難以達到,但本次參訪的中女監、八德役監,還有其他所有外役監、少年矯正機關都已經達成,今年的達成率可能將達到70%。
生活用水
並非我們不改善收容人生活用水,而是有些地方沒有供應自來水。在台灣自來水系統建置率這麼高的地方,其實很難想像。目前水源不需要改善的機關有8所,而無法改善的就如本次參訪的中監與中女監。並非因將使水電費增加之故,而是因該地區有水源供應問題設限了。報告中提到太陽能板,其實現在有建置的機關不只有台南。
勞作金
監獄行刑法修法前後的配置比較,勞作金提撥比例目前為37.5%,未來將可能調升至50%──但印象中我們送進立院的版本是60%。行刑累進處遇條例對於收容人可以使用自由勞作金與非自由勞作金的部分,在現行法規未修法的前提下,放寬非自由使用勞作金的條件,於「可動支的理由」部分先藉解釋性的調整使之範圍變大。目前就朝未來研議有否放寬使用的必要作為方向。收容人子女的獎學金補助,非桃園監獄獨有,全國收容人子女都可按學期來做申請。每個月收容人的生活費用,顯然勞作金確實無法支應,故對於貧困無資力者會提供日常必需品的補助。關於監所作業的屬性,因監所是階段性處遇,自營作業提供給獄中表現良好、有參與技能訓練者,使其日後能適應社會生活。自營作業為對於收容人復歸社會前的準備,因此不應純以勞作金多寡做批判,當中尚有技能訓練與作業分配的考量。我們也希望承攬作業能再提升,但受限監所環境空間,承攬的種類也有諸多限制。再者,收容人因還有教化活動與生活作息,故每日作業時間不若外界每日8小時,工時大約僅有3-5小時,因此薪資待遇也不若外界這麼高。
【主持人丁國翔】
謝謝詹科長為我們這麼詳細的回應。因尚有一點時間,現場來賓可把握提問,提問前請簡單介紹一下自己。
【發言人王美玉】
我是監察委員王美玉。今年2月我同王幼玲委員、高涌誠委員有提出一份調查報告。
首先,台灣總人口數2,300萬人、受刑人就有6萬人。而日本總人口數一億多,但受刑人卻也是六萬人。前端政策送到監獄裡來的受刑人比例太高,無論酒駕、吸毒等明明應需戒治卻通通轉進去關。而許多監獄又老舊無論擴建、加蓋都有其困難(例如遭居民抗議)。
再者,調查報告當中主要談到作業金部分。高雄大寮監獄六位受刑人自殺時,他們的訴求就是看不到未來、作業金太低廉。作業工場理論上應公辦為主、委託為輔,自營作業月領5、6千甚至1萬元的人數僅佔6%,意即6萬名受刑人僅有不到4000人可領到這稍微高一點的作業金。另58%為委託加工(例如摺提袋、紙蓮花)。於該次調查報告我們查到有33所監所作業月收入低於500元,當中甚至有8個監所低於200元。有2成受刑人來自中低收入戶,亟待救援。尚有約12-13%的受刑人完全無人接濟而需倚賴監所。另有長照、國民年金的問題,應設法讓受刑人可繳納國民年金,使其出獄後能有保障。以上補充說明。
【主持人丁國翔】
感謝王委員為我們做這麼詳盡的補充。因尚有一點時間,現場來賓可把握提問。
【發言人林O伶】
我是一名老師。想問水源與收容環境的評估上,有無法條上的客觀標準,例如:一人一床?
【回應人詹麗雯】
目前共51個監所裡,生活及飲用的水源皆使用自來水的部分共有8所,有7所是因硬體設施、水源供應問題而無法改善、無法完全使用自來水。因此為確保用水安全,機關每年必須進行2次地下水源檢測,檢測結果須公告予收容人知悉,並定期於每季清洗水塔。水源皆為符合「煮沸後可飲用」的標準。針對監所飲用水,目前並無特別建置飲用標準。
【報告人王怡蓁】
針對水源與收容環境的評估,我們是以聯合國的最低標準來進行觀察,也會留意個人感受並與其他成員進行討論,確認感受一致。
【發言人黃O媄】
我在台北看守所擔任教誨志工。與收容人訪談時,看到他身上有傷口,可能四個禮拜後仍狀況不好,並非無就醫,而是環境不佳。我看到的房舍內是沒有風扇的,進去的感覺就是濕、悶、熱,僅有工場有大風扇大家會開了一起吹。因報告裡沒提到,這邊做個補充。
【主持人丁國翔】
我們這次參訪的監所,沒有安排到看守所。
【回應人詹麗雯】
我們舍房與工場通常都會裝有抽風機與電風扇/搖頭扇等通風設備,應並無所謂的沒有加裝、不可能沒有任何通風設備。另監所為多人共居,可能就算有抽風機等通風設備,也還是吹熱風、難以改善其悶熱狀況。因此目前部分機關會使用強制抽風設備排氣,以桃監為例就有改善。
【發言人陳惠敏】
剛剛提到若無家屬寄錢的話,監所會提供生活必需品,會提供的包含哪些?有無男女的差別?例如女性衛生棉是否含括在內?
【回應人詹麗雯】
收容人新收入監都會發給生活必需品,會發給內衣、內褲、牙膏、牙刷、肥皂、衛生紙之類的。女性會提供衛生棉。
【發言人陳惠敏】
夏季時天氣濕熱,受刑人會有較多皮膚病的問題。近幾年台北看守所都還有集體感染的情形,雖未達法定傳染病門檻,但其很難以癒合,尤其北部又長期多雨。想問現在針對皮膚這方面的問題,有否特別的處遇方式?除了提供藥膏以外,有否其他特別的處理方式?
【回應人詹麗雯】
監所是個多人群居的環境,新收入監時我們也會擔心,因為皮膚疾病是監所比較困難面對的問題尤其是疥瘡。若有發現,縱然監所再擁擠也不可能使之與人群居共住。現在受刑人皆有加入二代健保,如若有類似情況,也都能與外界的人們一樣獲得適當的醫療照護。個體的部分會提供足夠的醫療照護,但環境的話應從整體空間環境作改善。
【發言人謝演應】
兩個部分想詢問:首先,本次參觀台中監獄時,於會客室有設備可以直接自動掃描記錄相當方便,不曉得其他監所有無類似的裝設計畫?另外,本次參訪雲二監時,於會客室發現有貼公告每月提供一般民眾作登記參訪,不曉得其他監獄是否也有提供?
【回應人詹麗雯】
關於便民服務,像中監這樣自動化的設備,原則上明年經費充裕去推行家屬電子聯絡簿(類似ibon的機器)可做在監處遇的查詢、接見的預約。更進一步可能可辦理行動接見,意即家屬於家中就可透過手機辦理視訊接見。而參訪的部分,各監都會於其會客室與網頁公告,並提供預約登記,我們會進行線上審核。
【發言人謝演應】
第二個主要是想問,有沒有主動開放參訪的可能?
【回應人詹麗雯】
之前我們有要求各監於每月最後一周擇定一個時間,進行「揭開監所神秘的面紗」活動讓民眾參訪。登記方式為直接於接見室詢問接見人員/家屬有無想參觀監所者,部分監所會在官網上公告受理民眾可逕前往。
【發言人OOO】
請問有在參訪鄰近國家的獄所制度?例如我知道香港的羅德女監屬較開闊式的設計,並有較為人性化的管理。不知台灣有否在做交流、借鏡?
【回應人詹麗雯】
目前矯正署每年都有安排公務參訪,今年去英國、之前去過加拿大、新加坡、日本、韓國、澳洲。關於各國制度、生活環境等各項設施會在出國報告中做闡述,可供參考處我們也會加以引用。以今年為例,英國是監禁率不高的國家,而歐盟對於監所環境非常要求,不僅止一人一床、甚至是一人一房。另外英國較值得我們參考的是,他們針對受刑人復歸社會的準備有個別行刑計畫。此外如獄中設施、法律研修與生活處遇部分,若我們客觀條件許可也可以加以參照。
【發言人OOO】
日韓有無任何目前覺得可行、並計畫沿用的部分?
【回應人詹麗雯】
台灣的法律制度大多自日本沿襲而來,故獄政方面與日本差異不大。新加坡的監所紀律嚴明,執法種類亦有鞭刑,並且其執行概念為清貧執行,舍房空間裡不得有過多物品,一切從簡。剛剛提到生活環境、用水等等的參照基準,我們大多都是以聯合國最低處遇標準表來做解釋。但聯合國的標準是以歐美國家為主,與亞洲國家例如台灣就可能較不一定完全適用。我們希望可以提供給收容人一個符合人權的環境,但其生活並不應超過一般我國國民的生活水準。
【發言人鍾志宏】
我去過日本大阪法務部刑務所,台灣早期就是沿襲日本刑務所,因此收容人都是睡地板,但其實那個地板是木質地板也就是和室地板。後來大家開始推廣睡床,要設床可以但需要空間。我們人口是日本的五分之一,監禁人數卻差不多,因此我們必須思考我們不是監獄太少,而是關的人太多。
【發言人施逸翔】
我是監所關注小組的理事施逸翔。監所醫療的部分有很多要改變或改善的地方要做提醒,但近期還是有延誤就醫的情形,我們認為監所的醫療部分應由衛福部主責,而非由矯正機關的戒護人員負責。提供給大家參考。
場次二、參訪成果報告:少年矯正學校
主持:施逸翔(監所關注小組理事)
報告:廖俊翔(參訪成員)
與談:王美玉(監察院監察委員)
回應:詹麗雯(法務部矯正署安全督導組戒護安全科科長)
孫旻儀(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科長)
蔡靜芬(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教官)
潘莉棻(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教師)
吳建昇(衛福部社會及家庭署科長)
顏慈慧(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專員)
【主持人施逸翔】
我是監所關注小組理事同時也是台灣人權促進會副祕書長,施逸翔。
謝謝大家禮拜天還來一起關注監所議題。延續上一場次談成人監獄,本場次討論到未成年少年於矯正機構中的種種問題。今天的資料主要為小組成員前往桃園少年輔育院(現改制為誠正中學桃園分校)的參訪實錄,是於相當有限的參訪時間內所盡量取得的資訊,稍後將請參訪成員廖俊翔為各位作詳細報告。非常高興邀請到長期關注監所、矯正學校、人權等議題的王美玉委員一同與談。也很高興邀請到相關主管機關:法務部詹麗雯科長、教育部孫旻儀科長、教育部蔡靜芬教官、教育部潘莉棻教師與衛福部吳建昇科長。
今年是我第二次踏訪桃園少年輔育院,與2017年第一次參訪時相比,不諱言的確有相當大的改變:今年8月改制為學校、6月少事法修正與增加心理輔導員編制至3-5位。2017年進行了兒童權利公約的初次審查,該次國際審查委員非常關注矯正機構內單獨監禁的問題,也尤其希望矯正署可確保單獨監禁之要件與實施能符合國際人權標準。同年赴各少年矯正機構參訪後,監所關注小組舉辦的政策論壇邀請到李茂生老師,當時李老師明確表示:「台灣完全沒有矯正教育」認為現行的補救教育與職業教育本身並非矯正教育,並引用日本一整套適用於機構少年、符合其需求以認知學習為主軸的矯正教育。是日主持人、前立法院鄭麗君委員亦同意此議題相當重要且長期受忽視,並認同需跨部會協調希望能真正改善、建構台灣的矯正教育。兩年後的現在,我們已見到微幅改變、進步,但其進展及方向是否正確?稍後的報告、與談與回應將聚焦討論。
【報告人廖俊翔】
桃園少年輔育院目前實際收容213人,全校有三個年級共六班,每班約30-35人,案由概以毒品、詐欺、竊盜為主。硬體部分,教室與舍房內部均有監視器,舍房約10-20支/房、廁所約3支。大樓配置為一樓教室、二樓寢室,寢室約15-20多人一間。如廁皆需登記、領牌。以下將再針對性平教育、單獨監禁、課程、人力等議題作報告。
性平教育
現已改制為誠正中學桃園分校,理應有相關調整與措施,惟當日與校方秘書對談詢問中,其答覆仍模糊、籠統,並表示目前同學皆為男性,故並無所謂性平問題。我方再次詢問去年是否召開性平委員會或有否相關性平案件?校方回覆無。青少年應正值情感摸索、性別認同的形成階段,但從校方人員身上我們感受不到其對多元性傾向的正面態度,在他們的認知這些都屬「性倒錯」,對於「同性戀」院方皆以「那個」代稱,相當諱言。建議相關性平教育、性平案件的處理程序應比照一般學校以符合性平教育課綱的方式處理,並加強相關校方人員之性別平等教育。
單獨監禁
獨居房、靜心園(即考核房、違規房)等校方不願讓我方參觀。經口頭詢問,如涉及傷人、打人則會暫將其施以隔離,於靜心園內看書、抄寫經文且不得上課,隔離時間最長有達1個月。另結束監禁後將編入新班、打破其原有人際網絡,使其重新適應環境,並期以此減少其不當行為。我們認為單獨監禁除違反相關國際公約、未考量少年尊嚴,亦無法達到矯治、改善目的。
技能訓練
當日介紹主要有兩班:汽機車之維修配線、餐飲丙級證照培訓,亦有其他短期培訓如電腦等。除此些證照班之外,另有社團活動如書法、油畫、管樂等。但今年改制後,學校將有課堂時數的相關規定,故有壓縮到社團活動時間的可能,此部分不確定未來校方將如何因應。這兩個技訓班學生並不一定特別有興趣,可能因人際關係、導師引導或其他可能情形下,不得不選擇這兩個班級。我們認為技職課程應有更多選擇,應考量是否符合少年的興趣及人格特質、復歸社會後是否能夠發揮所長。
離校後追與社會復歸
我們曾詢問校方,若在校考到證照出社會後是否有用、社會復歸成效如何?據了解,離校後追僅是於離校後以電話追蹤一年,一年之後就不再做相關追蹤。而少年回報是否屬實、後來去了哪、矯正成效如何皆不得而知。我們希望能跨部會做相關後續追蹤、工作媒合及社福單位介入。在此有兩個提問:少年離開家外安置體系與申請自立方案之人數暨比例為何?應如何對少年作有效的成效評估?
編制人力
參訪過程中幾乎每個監所皆會反應其人力缺乏。以桃少輔為例,其班表間距最短僅3小時,但我們無從得知其勤務制度如何?以現今200多名收容人的情形下應需配有多少人力方足夠?參訪當日門口有約8-10位替代役男,其職務又為何?將來的人力缺口規劃如何補充?
心理健康
據校方官網數據104至106年間精神疾病的就診人數大幅降低,校方認係因有正式編制輔導員作個別及團體諮商,以致就診人數分流。如何分配有限心理資源?校方表示其有一套篩選機制可篩出高風險因子學生,但很多突發狀況皆非來自該些高風險學生。我們認為不僅高風險學生,很多來到機構的少年都有些狀況,或許可朝「創傷知情學校」方向努力。
改制後之準備
本次參訪前不久甫改制,故相關措施尚未上路、熟稔,仍須進行後續追蹤。期透過改制能改善機關的輔導、矯正教育功能,使收容學生日後能順利復歸社會。
結語
希望矯正單位能夠更公開透明其相關資訊,並落實上場次矯正署詹科長所提到的各矯正機構的開放參訪。據本次參訪所接收到的訊息,少年矯正困境尤相當需要教育部、內政部、衛福部等等跨部會協力。
【主持人施逸翔】
謝謝俊翔詳細的報告。這次參訪讓我印象深刻的是,校方秘書表示他們都不懂為什麼他們做了這麼多努力與改變,但外界卻還是對他們有莫大誤解?這些矯正機構實因媒體、社會大眾等外界難以進入故而陌生。
很感謝王美玉委員長期關注這些大家看不見的兒童的成長空間。除了調查報告,王委員也寫了一本書:<十六>,描述一尚未成年的青年,與他的悲劇。書名副標題很讓人難過──是誰讓少年帶著痛苦與懼怕走完他的人生?接下來邀請王委員給我們整個參訪團隊的報告一個回應,也非常期待王委員分享長期觀察,帶我們看見我們看不見的地方。
【與談人王美玉】
我在監察院服務近五年多,事實上少輔院可以改制成矯正學校,是人命換來的代價。今年九月中旬,我於一場國際會議針對少輔院的人權作演講,談買姓少年死亡後,我們政府改變了什麼。這個案子最早由立法院尤美女委員提出後,引起監察院的關注。監察院調查報告出來,司改國是會議、立法院、監察院、行政院、法務部矯正署等四院與總統府,大家都傾力挽救這群在封閉的少輔院裡頭的孩子,給予其應有的人權重視。我國早在87年即已施行「少年矯正學校設置及教育實施通則」,如今少輔院改制成矯正學校一政策,足足讓這些孩子們等了20年!但孩子一暝大一吋,成長是不能等待的。孩子被我們裁入矯正學校或少輔院接受感化教育約一年半至三年離開,其於少輔院裡的處遇如何?而後又下落何方?
我們調查報告裡有兩個極端的案子:買泓凱案、彰少輔曬豬肉案。其實彰少輔也死了一個孩子,當初也是我調查的:少輔院裡孩子來自各地、血氣方剛,舍房裡老鳥管菜鳥與成人監獄情形相同。有一不成文規定俗稱捶八卦,即做錯事就要被捶胸口五下,不管年齡大小通常是資深捶新來的。當時有個孩子忘了將珍珠奶茶帶回舍房,就遭同舍的老鳥很用力的捶五下。調查時我們有詢問:「為什麼要捶胸口?」他們說就是捶胸口,而且要挺胸不能閃躲。那個孩子被搥五下後,就死亡了。
於此我們就能了解,成人監獄有許多不成文規定,孩子們也一樣。於這兩個案子的調查過程中,我們訪問了孩子:「為何一直被處分?」、「為何一直進考核房?」監所管理員不需要打孩子而只要罵孩子:「你是人渣、你根本就是垃圾」這孩子一拳就想打該管理員,因此一直違規、一直被送考核房。我們調查報告裡有個孩子,被置於考核房裡一年五個月,進考核房後就不能去上課,其受教權即完全被剝奪。我們也很清楚不能單獨監禁,但就曾有孩子被單獨監禁超過14天。長期單獨監禁的結果,即產生幻聽、幻覺,我們可能無法想像。在考核房裡,所有孩子皆席地而坐,面壁念心經、讀經書一天放封時間不到10分鐘,這連一般人都難以承受。
但若要責怪監所管理員,監所管理員的工作其實很繁重,人力又遠遠不足。舉夜勤人員為例,有的含備勤一次需連續工作20幾個小時。所謂備勤即仍須待在監所內,一遇狀況即刻支援,而這樣的工作條件也使其身心健康受威脅。監察院調查之後,行政院也給予了400位人力支援,但分配至各監所後仍不足因此才再安排替代役。
少輔院過去尚未成立矯正學校時,其管理員會與成人監獄的管理員輪調,但其實少年感化教育需要教育專業人員。在買泓凱案與彰少輔曬豬肉案後法院方有嚇到,因此於前端即儘量不裁送感化教育,改送社福機構,少輔院收容人數因此自300多降至200多人。這些遭裁定送感化教育的孩子,有些可能有特教需求、身障或甚至無法自理生活,在監所管理人員無少年輔導專業的情況下,矯正學校難以妥善照顧這些孩子。若無其他配套而僅將孩子通通丟到這樣的矯正機構內,矯正教育的意義又是什麼?
司改國是會議上法務部、教育部與各界不斷溝通,因桃少輔土地情況複雜、硬體老舊改制有其難處,我們建議軟體先行,先送專業師資進去。但在此我要呼籲,千萬不要用一般學校的課綱、課程來要求這兩所分校的孩子。實驗教育三法已通過,我們為了無法適應體制的孩子辦了實驗教育,現亦蓬勃發展中。矯正學校的這些孩子出生於失能家庭,於學業方面低成就、挫折感很重,難道仍要給予其與一般學校同一套的教育內容?
到底應該提供他們什麼?我想就是一技之長,使其於社會有立足之地。我曾看少輔院貼出公告徵求捐款,並表示若預算不足烘焙班將難以如期開張。於有限的預算下,可以做的事情便愈有限制,此即教育現況的困境。技職、社團部分雖然會依孩子興趣安排,但名額有限故不可能每個有興趣的孩子都能進該班。技職訓練最常見的是汽機車維修班與烘焙班,有安排協助孩子考照。我們希望這部分的經費上能再寬裕些幫助這些孩子,雖然於學業上受到挫折但真的在矯正學校裡學到一技之長,回歸社會時能養活自己。
我的調查報告裡矯正學校的孩子約1,000人左右,這些孩子七成來自單親、隔代教養、貧困家庭。因原生家庭的環境對於成長不利,孩子可能成長過程中就受到很多挑戰、挫折,才會不斷自社會安全網頂端一路掉到感化教育來。但在感化教育撈住他、在他復歸社會前,我們要給他什麼呢?
苗栗家扶中心有一段影片,影片中社工師講解如何協助失能家庭裡被安置到社會機構的孩子復歸社會,他們帶著孩子去銀行開戶、去高鐵買車票、去租房子等,使孩子離開機構時,雖無法回到原生家庭但有能力租房子、工作等養活自己。但是在矯正學校,有些孩子根本沒人來探望,其離開後由其戶籍所屬社政機構追蹤一年,然後呢?大家是否想過,孩子離開矯正機構後,誰來接他?孩子在哪裡?過得好嗎?是不是又再進來......?值得深思。
「進入矯正機構」這件事我們認為應盡量避免,孩子必須待在社區。但我們必須要承認,我們的配套絕對不夠。請問現在有多少社區資源來協助「進入感化教育前」應在社政機構被輔導、照顧的孩子?以及層層掉到感化教育之後,離開感化教育要回歸社會的配套又在哪?這群孩子當中有不少人曾在感化教育裡因過去缺乏專業教育人員,而與監所管理員衝突、溝通不良、遭受同儕間的排擠及其互相的敵對等,這些理論上不應有的對待。有孩子曾告訴我,在少輔院裡拳頭是王。我們究竟教了他什麼?然後離開之後呢?因此我們對於今年總算成立的矯正學校寄予很大的厚望,我們也希望像這樣有NGO團體來不斷關注。因為只有靠我們不斷努力關注、給予他們應有的資源與專業,有社會溫暖的關懷,我想這群孩子有理由、有更大的動力走向陽光。
【主持人施逸翔】
非常謝謝王委員方才提出相當多重要的問題。接下來想請三個機關分別利用五分鐘時間回應剛剛的問題。
希望法務部可以聚焦「單獨監禁」與「管理員過勞」二題。
希望教育部可以回應「性平教育」以及「有否可能鬆綁實驗教育三法並適用在矯正學校」二題。
此外「社團與技職不夠多元難以滿足學生需求」一題因涉及兒權公約(CRC)因此希望教育部與主責CRC的衛福部可以做回應。另從兒童需求面來看,沒有讓兒童參與設計規劃課程是否會違反兒權公約不「尊重兒童表意權」?
最後,希望衛福部可以與我們分享目前「出所轉銜」及「社會安全網」現況的困境、連結是否到位,以及因應實況能夠做什麼改善。
【回應人詹麗雯】
針對少輔院單獨監禁與管理員值勤問題,在此我先做個簡要的回應。
單獨監禁
少輔院學生入校後,依法如有違背紀律可依少輔院條例第43條第2項:「在院學生應斟酌情形予以分類離居。但有違反團體生活紀律之情事而情形嚴重者,經院長核定,得使獨居;前項獨居之期間,每次不得逾七日。」核予獨居7日。首先,藉此機會先與各位澄清,因疾病而安排獨居因非本次重點先不論,但若因違背秩序而需施以違規處分,原則上「獨居」並非懲罰種類。再者,獨居時可能仍會安排相關課程。目前發生的個案很多都是身心障礙的小朋友,因其無法適應團體生活,也無辦法接收管教人員的指令,所以可能會一直重複進違規房單獨監禁,但實質上我們並非使之與人隔絕。依國際規約定義之單獨監禁為1日22小時以上不與人接觸,但實務上縱使未使之與人群居生活,但仍會安排管教人員晤談,或依特殊教育法有特教老師巡檢的話會安排人員給予其個別課程講授。先前受監察院糾正之彰少輔個案,確實有經獨居監禁長達14日,此為現場同仁有所疏失。但現已明令要求除有醫療照護、隔離需求,先不論我少年輔育院條例第43條「七日」與少年矯正學校設置及教育實施通則第70條「五日」限制,按國際規約皆不應超過1日以上獨居。原則上並一定提供醫療照顧、特教輔導及有管教人員晤談。
管理員勤務制度
參訪時少輔院入口左側為其警備隊,因此會有許多待命人員於該處集結。再者彰少輔硬體與一般監所不同,屬較開放的學校環境,班級之間無太多硬體阻絕,因此由替代役男協助「地哨勤務」意即於各出入口、通道執行地哨勤務,才會有「未適當勤務派遣」的錯覺。因替代役男逐年減少,人力需求部分屆時會針對矯正學校就實際現時狀況,重新盤點其所需戒護、專業人力,並將跳脫以往以核定容額核算人力配比,改以班級或教育需求來規劃人力配置。不管能不能如期,就人力部份我們會盡量整合四校並做核實調配。
【主持人施逸翔】
非常謝謝詹科長的說明。各位與會者若有什麼問題請趕快擬一下,稍後將有Q&A時間。接下來因國教署來了三位,尤其本場次又是矯正學校議題,因此這邊提供8分鐘。
【回應人孫旻儀】
各位午安。首先就性平相關處理機制及增能的部分先作說明。教育少年矯正學校因非教育部所屬學校,故其並無法適用性平教育法相關規定,但法務部矯正署於104年有函頒「矯正機關防治及處理收容人遭受性侵害、性騷擾、性霸凌及其他欺凌事件具體措施」,因此建議法務部可參照性平教育法相關規定,依少年矯正學校之特殊性及需求,就我們目前教育部處理各級學校的性平機制以及相關處理程序,作為後續少年矯正學校若遭遇類似事件的相關處理機制。另外有關提升校方教育人員性平知能以及意識,教育部有針對相關教育人員都有辦理定期職前教育以及在職人員的培訓與進修。目前我們辦理相關性平的培訓及研習時,也都會發函邀請法務部所屬兩校、兩分校參加。亦建議法務部可定期辦理兩校、兩分校相關人員的職前、新進人員培訓以及在職人員的相關儲訓課程。教育部設有性平師資人才庫,皆有公告在教育部性平資訊網,若法務部辦理相關活動時,可進入師資人才庫邀請相關所需領域人才參與。目前國教署設有性別平等教育資源中心,我們已發展了34件的性平融入課程教材,也都公開公告在網站上,亦皆可提供給兩校、兩分校就實際需求作使用。
【回應人潘莉棻】
主席、委員、各位參與來賓大家好。教育部由我代表針對課程方面作說明。首先關於轉型為矯正學校、實施108課綱,其實教育部在107-108年8月間已開了四場的研商會議針對此議題討論。尤在108年6月有請專家學者,並進學校內諮詢輔導、並提供他們作學校課程發展規劃、課程計畫書填報的協助及建議。依諮詢委員的協助,桃園分校也順利在108年8月15日完成了普通型與技術型課程計畫書的審議通過。在矯正署與教育部的共同努力下,108課綱也在今年9月上路。接下來我就針對現行實施的課程狀況跟各位報告。108課綱是由一年級開始實施,桃園分校目前一年級普通科有5班、電機科3班、汽車科1班;二年級普通科、電機科及汽車科各1班;三年級只有汽車科1班。課程分類各班人數為9-25人不等。另外,學生隨其執行時間不等故各學生進出學校的時間皆不同,據了解其在校時間約6個月-1年半,通常1年半就會離開,因此待滿3年的人幾乎非常少。故在此學期中學生會大幅異動的情形下,我想有幾個狀況:
108課綱可跨班選修,但因學生的身分特殊,及基於安全管理,在桃園分校裡無法實施。因此我們有針對其特殊性,於期課程計畫書裡做相關規劃。
對升學較無興趣的學生,在技職體系我們也另外會開設專班,如配線、證照訓練等。
關於才藝課程,當然不可能像之前每天下午沒有課即安排,但課綱裡我們有規範彈性學習時間及團體活動時間。學校於課程計畫書裡皆有安排每週兩節彈性學習時間及每週三節團體活動時間,可安排先前相關才藝課程。
再者針對校內師資,除了引進外界有證照的業師入校協同教學以外,亦引進鄰近台北科技大學附屬桃園農工作為教師跨校資源。國教署一直都有提供有關108課綱、教師增能、提升教師多元教學能力的研習。學校其實有派老師參加相關研習,因此我們也特別鼓勵往後若有相關研習,請學校鼓勵老師多多參與。最後,建議法務部矯正署能參考本署訂定「國立高級中等學校教師每週教學節數標準」盤點教師師資與教學節數,期補足教學人力致教學正常化。另亦有「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辦理矯正教育作業要點」對於矯正教育的師資與設備都有多項補助方案。這些我們都持續在努力,謝謝各位,以上報告。
【主持人施逸翔】
謝謝教育部針對政策、業務方面的詳細報告。但關於如何鬆綁實驗教育三法的部分,似乎沒有回應到。不過從剛剛的報告裡我們也可以發現,原來性平教育法裡相關的性平機制是不適用於矯正學校,這可能是一個問題。有關性平教育的推展,教育部在這裡的角色我聽起來比較像是一個平行機關在希望矯正署來落實。但若矯正學校本身的制度裡,教育部也是一個重要的角色的話,這當中如何去合作?教育部有沒有一個主動性去推動性平機制、教育,恐怕也是個問題。接下來請到衛福部吳科長,來花5分鐘時間跟我們談談出所轉銜與社會安全網,即離開矯正機構的學生少年們如何被接住?希望可以聽聽現在的困境在哪裡?以及未來如何透過政策的改進來設法接住每個孩子。
【回應人吳建昇】
接下來會針對「孩子進感化前,我們有多少資源可以協助這些孩子」及「孩子出感化後,我們有哪些處所可以承接」這兩題來做回答。近幾年社會很關注少年的輔導工作,因此於近幾年政策包括社會安全網,及今年修正了三個重要的法律:兒少法、少事法及家庭教育法。其實這些主要修正方向都是一個目標,即從後端的處置我們希望前端的預防可以注入更多資源。少年離開監所後與進入監所前就在社會生活,其需求其實跟一般人一樣,他面臨到包括就學、就業、居住、醫療、家庭生活的問題、福利等,因此希望這部分能跨部會合作。我們希望這些少年不要因為家庭功能已經到很嚴重的地步而產生問題,而是應提早介入。因此於一般家庭與脆弱家庭,政府即有資源布建,因此於福利服務這部分,透過社會安全網有做一些加強。也希望透過即早辨識,把這些家庭找出來,讓社會安全網在這福利部分做一些處置。在整個社會安全網修正之後,包括學生輔導法,家庭教育這塊我們也在安全網裡面也有相關策略即希望教育單位能夠布建資源提早接住這些孩子。少事法修正之後,在少輔會這邊有行政先行機制,這部分都持續布建中,希望透過少輔會這一塊的資源進來之後我們可以結合跨部會共作一起接住這些孩子。大概是整個社會資源都朝向前端預防方式做處理,這是第一部份的回應。
離開少輔院之後,有什麼樣的資源再來做承接?這個轉銜的工作大家也非常關心。報告裡也有提到,我們有訂一個兒少安置後續追蹤輔導與自立生活的規定。這個規定其實並未去區分感化教育的孩子或機關的孩子,對我們來說這些孩子都是從機構出來而需要生活適應上協助的孩子。目前規定說,孩子離開前三個月就要先通知相關社政機關,希望可以儘早介入,這個通知目前採兩種方方式:書面(正式公文)與系統轉介,包括我們目前社政司自己的資料和法務部的資料,直接就透過系統轉介。這個方式可以避免如公文可能漏掉的情形,系統即可以去管理避免轉銜漏接情形。通知之後,我們是希望可以及早與這個家庭、孩子去接觸、建立關係,機構還好因為是社政機關而社政機關本身有追蹤,矯正機關的話可能社工過去跟這孩子沒有關係,而必須要去重新建立。才能夠後續去跟孩子有辦法聯繫。建立關係的首次當然是以面訪,但後續連繫方式就相當多元:面訪、電話、網路、社群、書信等。但根據統計,面訪是我們最主要的方式(超過五成以上)。服務內容最主要除了去做訪談,第二個是陪同,陪同處理有些可能司法繫屬的問題、陪同出庭、就醫、就業、就學、租屋等等,搭配陪同服務我們還有相關補助包括自立生活津貼、租屋補助、證照考試、交通費等也有補助。主要透過這樣的服務,我們大概也一年以上也不是僅一年就一定結案,主要會透過結案會議評估:生活有否穩定、就學有否穩定、就業有否穩定。若此三面向差不多ok的話,就會評估他後續生活可以比較放心,才會去做結案。希望透過這樣的評估可以幫助這些孩子,使其後續在生活上可以有新的方向。
【主持人施逸翔】
非常謝謝吳科長的說明。這邊先向各位蒐集兩個問題。提問請簡短1分鐘。
【發言人游O惠】
我是利伯他茲教育基金會的社工,我想表達的一點是,大家都覺得受教權很重要,但其實他們出來後,工作權也很重要。但工作權必須要明講,台灣的社會並沒有非常地幫助到他們。他們從機構出來,其學歷會否被承認?第二,是否會成為另一個被標籤化的部分?剛剛說汽修水電那些,成人很多監獄都是來自這些地方,並不會讓他們有更好的發展,我反而覺得教育這部分要如何讓他們獲得一技之長是非常重要的。在某部分可能可以多項,包含把長照資源加進去,可能對他們都更有幫助。可是按照台灣要拿良民證的資格,對他們而言就是非常大的問題。工作權部分,他們其實就算拿到證照,有些工作也並沒有像身心障礙那麼好,譬如說有規定收容多少人就有多少人要有身心障礙資格。
【回應人顏慈慧】
現在就業服務法裡24條有針對特定對象自立、促進就業,更生人也納在就服法的特定對象裡,若參加職訓,其實會有津貼等補助,若考技能檢定的話也會補助報名費。若一時之間找不到合適的工作,我們也有提供短暫的臨時工作津貼使其先穩定生活。另外因為更生人在就業上可能比較不易,因此我們也有提供雇主僱用獎助,亦即該僱主若有雇用更生人,他是可以領僱用獎助津貼的。
【主持人施逸翔】
我們於法有些政策,但我想關鍵問題在於,目前這些法令政策有否實際連結到需要的人,我想這應該是接下來可以持續關注的。
【發言人鍾志宏】
從實務經驗角度來看,監所與矯正學校性質不同,而受不同教育訓練背景的人若一起整合不見得會比較好。
【發言人林O伶】
我有兩個問題想問:
依據法條,受刑事審判的明陽中學,與法務部事件處分的誠正中學,兩者於分類上都稱作矯正學校,但其實兩者的處分不同,應有其程度上差別。方才提到於少輔院改制的矯正學校內的處遇其實就已頗辛苦,明陽中學的嚴重性或差異為何?
若校內學生血氣方剛者,若對規定有疑問,或對處分有疑問,於校內有無申訴管道?
【回應人詹麗雯】
受刑人目前統一關押於明陽中學;少矯校有針對不同收容對象有不同適用法律,懲罰種類亦不同。至於矯正學校申訴,可依少年矯正學校設置及教育實施通則第8條辦理:「學生於其受不當侵害或不服矯正學校之懲罰或對其生活、管教之不當處置時,其本人或法定代理人得以言詞或書面向矯正學校申訴委員會申訴......」。再者,矯正學校訂有少年矯正學校學生申訴再申訴案件處理辦法,由外聘客觀、專業人士組成申訴委員會。另外矯正學校有外部輔導教師及相關人員,也有司法院調保官監督制衡並按月訪視矯正學校,故除申訴亦可藉調保官等查訪時提出意見溝通。各監所出入口、通道皆有設置意見箱,矯正學校有安排班級會議故亦可向導師反應。
【報告人廖俊翔】
關於申訴,本次前往桃園分校時,校方表示去年一整年僅有收到一件,且該件據稱是其他不相關的事、投錯了的。另外針對方才教育部提出許多建議做法,不知法務部回應為何?
【發言人林O伶】
前兩天釋字748才通過,因此未來少年矯正學校有無可提行政訴訟的可能性?
【與談人王美玉】
我回應一下申訴部分。申訴為什麼會那麼少?可能極其不便。另外方才詹科長有提到司法院有少保官,但孩子將問題告訴少保官,其也未必會接納。少保官只有三節會出現,當其成為例行公事而不在意的話,孩子的聲音即出不來。
【發言人鍾志宏】
我遇過許多孩子的家人對孩子過分溺愛的案例。在機構內我們可以盡量做對孩子有幫助的事,但多數孩子的家庭功能都是有問題的,因此很難期待孩子離校被家人接回後能有完善的照顧。在此我們希望教育部、位服不等社福、轉銜、教育資源能即早介入無縫接軌,並進行妥適個案管理,我相信這樣能讓這些孩子離校時更有信心一些。
【主持人施逸翔】
謝謝鍾秘書,我相當認同。看來矯正機關已向教育部、衛福部提出需求。方才聽取兩機關的回應看起來這部分都有在做,但卻仍有今天討論到的這些問題,顯然機關間的聯繫、合作尚有所不足。因此合作機制應如何建立?
【回應人吳建昇】
後追機制是自101年開始,制度後續慢慢在建立。在執行時做成效評估有發現幾個問題:這些孩子較一般孩子難追蹤,對人較難信任也更依賴同儕,因此並不能用舊時社工的角度、方式做輔導而必須有殊訓練。另外提早進去的部分,這幾年下來我們發現一個問題,如果孩子已經確定何時離院,那我們當然能提前三個月通知;可是若遇提早免除情形,可能社工要進去時孩子已經離開了。離開後要再去追蹤就不那麼好找了,因孩子對於公務系統的人都會躲,他其實也不知道你社工要幹嘛。我們定期都有與中央、地方開聯繫會議討論遇到的問題,今年8月已和法務部達成共識,原提出免除後一周會通知離院,現改成提出免除前一個月即通知,若提免遭法院否准就當提早建立關係。這是今年新修的規定,若有遇到其他問題亦會再跨單位討論、慢慢修正。
【主持人施逸翔】
這是很棒的回應。顯然衛福部的社福成員希望可以提早進入矯正機關與即將離校的少年建立關係。但提早一個月、可能一週一次共四次也不夠,矯正署這邊有無可能更提前?甚至發展出每個孩子的個案管理?外展社工的發展及學習香港經驗相當好,這也是衛服部可以多投入資源的良好方向。
【發言人游O惠】
現高中職可做職場體驗,矯正學校是否也可能比照辦理?例如至君悅飯店實習等等。
【主持人施逸翔】
這個建議也關係到方才提到的技職社團多樣性,能否滿足孩子需求,以及孩子有無參與規劃等。提問也連結到技職的課程多樣性,和少年有無參與其中?
【與談人王美玉】
成人的部分有監外作業,而實驗教育裡自學團體亦可引介到企業做服務。實驗三法鬆綁了許多體制內的教育,而因這群孩子太特殊,有沒有可能提供類似機會給他們?
【回應人詹麗雯】
應依收容少年身分劃分:明陽中學學生受有期徒刑、拘役之執行,故可準用受刑人監外作業實施辦法於日間外出並無疑問;少輔院收容受保護處分的學生,應回歸教育目的,故若符合教育需求方進行後續戒護評估與辦法。
【主持人施逸翔】
謝謝詹科長,接下來請教育部談談其可能性與目前可能遇到的問題。
【回應人潘莉棻】
因剛剛提過已先依108課綱進行、課程計畫書也已審核通過。審核課程計劃書時其實已針對學校特殊性,於課程安排上已不同於一般學校。尤其108課綱有一很大特色:降低必修課程與提升選修課程,因此可於計劃書裡看到其選修已相當多元。關於職場校外體驗,由於學校性質特殊連跨班選修機制皆無法實施,連教師授課皆於安全管理下進行,故若欲至校外進行職場體驗,以現行法規層面來看在實施上仍有困難。就我所知,學校裡設有實習工廠,亦有延請校外業師入校進行實習課程教學與經驗交流,因此或可由此補足。實驗三法並非不可行,但仍須考量學校甫改制,亦甫配合108課綱製作課程計畫書並補足81名教研人力。我想後續可再進校訪視,視其對於課程計畫平台實施尚有何需求與應修正處,再來研議是否有成立實驗學校之必要。實驗學校我們有相關法規,有學校型態的實驗教育,亦有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故我想今年先同步實施108課綱,而後再進一步訪視、再研議協商。
【主持人施逸翔】
謝謝教育部回應。就我所知教育部會同法務部設有矯正教育指導委員會,並有外部委員。希望我們剛剛的討論例如實驗三法的鬆綁、與企業合作、如何解決戒護問題等等,有否可能拜託今日國教署三位同仁帶至該委員會討論?必要時並邀請王委員參與。因已過2、3年,是否能夠真的再回應2017年監所論壇李茂生老師提到:「台灣沒有矯正教育」以及是否至少應該要開始往那個方向去做了?懇請教育部將這些意見帶回去。謝謝。
場次三、【專題】監所高齡化之因應與醫療困境
主持:林軒如(監所關注小組監事)
報告:陳璽豫(參訪成員)
與談:戴伸峰(中正大學犯罪防治研究所教授)
回應:詹麗雯(法務部矯正署安全督導組戒護安全科科長)
洪國豐(衛福部醫事司科長)
【主持人林軒如】
歡迎衛生福利部醫事司洪國豐科長蒞臨與會。接下來請參訪夥伴陳璽豫來幫我們作報告。
【報告人陳璽豫】
我是這次參訪成員之一,因本身工作單位是護理之家,因此關注到了監所的高齡化議題。參酌、集結多位參訪成員的意見,接下來將針對幾個面向逐一與在座來賓分享。(參閱手冊頁9)
【主持人林軒如】
謝謝璽豫分享。容我介紹一下,與談人戴伸峰教授是去年金鐘獎教育文化節目主持人獎得主,而該節目正好是談高齡受刑人議題。戴教授實際走訪了桃園女監、台中監獄、台南看守所、高雄二監等矯正機關,並與高齡受刑人接觸、了解其實際的生活狀況與困境。我們參訪監所其實只能觀察到硬體設備,無法實際接觸收容人,故而今日很榮幸能邀請戴教授來跟我們分享。
【與談人戴伸峰】
主持人、各位貴賓大家好,我是中正大學犯罪防治系教授戴伸峰。今天非常榮幸參與看見 看不見監所論壇。在接到與談邀請時我非常訝異,竟然有人想關心監所問題,這是一件非常不得了的事。我是自2006年於日本取得學位後,至中正大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