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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我什麼事?第五期電子報】夏日線上系列課程:少年矯正教育講座/朱家誼

夏日線上系列課程:

少年矯正教育講座


文/朱家誼


一、前言

犯罪往往是青少年用錯誤方式來向社會尋求協助,而刑事司法系統作為社會最後一張保護網,是否真有能力承接住這些受傷的孩子,而司法少年的權益又能否真正受到重視,這些一直都是社會必須不停探問的議題。今年8月,法務部為因應《少年矯正學校設置及教育實施通則》規定,將原桃園、彰化少年輔育院獨立改制為敦品中學及勵志中學,期待透過少年矯正機關的教育化轉型能夠讓這群司法少年擁有真正的學生身分,而非一昧的遭遇受刑人標籤,同時也藉由落實個人、家庭、社會等多層面教育,陪伴司法少年學習足以因應困境的能力,於此也將更有機會能夠使司法少年真正的重返社會。

二、少年矯正教育的流變

《少年矯正學校設置及教育實施通則》第1條前段即揭示其立法精神:「為使少年受刑人及感化教育受處分人經由學校教育矯正不良習性,促其改過自新,適應社會生活。」由此立法意旨可見少年矯正教育是以「學校教育」為核心,並輔以矯治管理思維來建構觸法兒童及青少年的處遇模式。同時其課程內容主要參照一般高中(職)、國中、國小等課程標準設計,故少年矯正教育仍舊以延續一般學校教育制度為主要架構,對於尚未完成國民義務教育的少年協助其完成基本學歷,而對已完成義務教育之少年,則輔導其完成高中(職)學歷(邱明偉,2006)。而隨著《少年事件處理法》修正草案的三讀通過,犯罪及虞犯兒少的司法矯正處遇也逐漸朝向教育價值所推進,少年矯正教育從早期消極的隔離監禁,逐漸走向積極性的學校教育,爾後發展成少年矯正學校全面教育化轉型的價值落實,從此發展脈絡可以看見以「教育」為核心價值的少年矯正思維在現代社會裡日益受到重視。

在桃園及彰化少年輔育院改制以前,台灣少年矯正教育主要由少輔院及矯正學校兩機構並行,對於一般遭判處有期徒刑的少年,均收容於高雄明陽中學,而其餘接受感化教育處分少年,則分別收容於新竹誠正中學、桃園少輔院及彰化少輔院。而少輔院與矯正學校間最大差異在於組織架構的不同,少年輔育院主要採取補校制,其中的工作人員均為矯正系統出身,而少年矯正學校則是採取一般學校教育模式,其中的工作人員則分別來自於矯正及教育系統。在少輔院全面改制為矯正學校以前,雙軌並行下的矯正教育讓同為觸犯法律的少年卻因為所身處的收容環境不同,而必須面對相異的處遇,更遑論司法少年形成因素背後的複雜性並非單一監獄化管理所能協助處理的議題。故在少輔院改制以後,有別於以往少年矯正機關重管理、輕教育的思維,在少年矯正學校的編制上,特別納入教育、輔導、特教、心理及社會工作等專業人力,希望能夠以更加多元且優勢的觀點來協助這群曾經迷失方向的少年,並在處遇過程中陪伴其學習正向態度與壓力因應方式,以期待少年們走出大門之時,能夠真正回歸正常的生活環境。

三、看不見的非行少年

《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第37條第c項言道:「所有被剝奪自由之兒童應受到人道待遇,其人性尊嚴應受尊重,並應考慮其年齡之需要加以對待。」《兒權公約》明確的揭櫫社會應該對誤入法網的孩子們伸出援手,而非因為其行為不符合社會期待而將之貼上標籤,這樣的標籤污名不僅無助於司法少年的復歸社會,反而會將其推入更深的犯罪循環之中,無法脫離。截至2021年8月,台灣少年矯正學校收容人數總計為737人,其中感化教育者有632人,而刑罰者有105人(法務部,2021)。或許這群司法少年所鑄下的錯誤難以讓世人所理解,而描繪少年矯正教育的用意也並非要社會來同情他們,排除與隔離看似為這個社會解決無數的燙手山芋,但選擇忽視這群少年的存在,就真的能夠讓社會看起來更好嗎?

許多實證研究指出,司法少年大多來自於不健全的原生家庭與社區環境,其成長歷程面對的可能是貧窮、單親、家庭暴力、物質濫用、精神疾病、工作不穩定、家庭失功能、低教育程度與低社經地位等議題,在面對諸多困境下,他們必須肩負起比旁人更大的壓力成長,因為缺乏正向的角色楷模或學習典範,也可能因為父母放任、溺愛的教養方式,而讓司法少年失去學習、負責任的機會,導致問題解決與壓力因應能力不佳,進而可能透過犯罪行為來面對所遭遇之衝突與困境 (王瑞婉,2003;Rodriguez & Brown, 2003)。而監察院的調查報告也指出,少年矯正學校的收容學生有近70.96%為家庭結構不健全,有51.55%為家庭經濟情形不佳,由此顯見原生家庭功能不彰的比例偏高,且收容學生的學習成就普遍低落,基本學力與實際學歷間存在嚴重落差(監察院,2014)。對於成長於不利環境的兒童及少年而言,無論是在矯正機構裡、準備離開機構時,抑或是回歸社會的歷程之中,家庭角色的積極參與能夠提供司法少年從全控壓抑走向自由選擇的適應階段,個人、家庭、社區復原資本的介入更應該圍繞在協助少年復歸社會的目標上所建立,並藉由多元面向的資源整合與個案管理,以提供司法少年能夠獲得更加全面且豐富的改變機會,也從陪伴過程裡看見這群司法少年內心最深處的渴望,讓少年不僅只是隻身且孤單的徘徊在幽暗角落,而是能夠滿懷自信的走向陽光,更迎向希望。

四、參考文獻

王瑞婉(2003)。隱藏的家庭-受刑人家庭現況初探。兒童少年保護-從家庭做起國際研討會論文集,187-209。

邱明偉(2006)。我國少年矯正工作之回顧與展望。中央警察大學景學叢刊,37(3),1-20。

法務部統計處(2021)。矯正統計月報:少年矯正學校學生人數。法務部。

監察院(2014)。調查報告。案號:103司調0021。

Rodriguez, N. and Brown, B. (2003). Preventing Homelessness among People Leaving Prison. New York: the Vera Intitute of Justi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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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所關注小組

Prison Watc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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