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組將徵集兩類當事人,首先是在因假釋期間因保護管束撤銷假釋,而必須重新回去服殘刑(若為無期徒刑,至少25年起跳)的當事人們;第二類是在去年監察院針對《懲戒盜匪條例》公布調查報告後的後追。請您備妥底下文件,寄至小組來。歡迎詢問。
一、 執行指揮書。
二、 您是否有拿到過任何的書面裁定,或只有口頭告知?若是有任何書面資料,請您提供影本。
三、 若您曾向各機關陳情,請提供收到的「回文」,以便於知道各機關的見解。
四、 請提供在保護管束階段,向觀護人報到、互動的狀況、報到卡,以及後案撤銷假釋的關鍵因素等。
Commen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