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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一起去投票!司法訴訟作為人權行動」2024年收容人投票權論壇】2024-06-22



監所關注小組與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台北分會6月22日舉辦「大家一起去投票!司法訴訟作為人權行動」2024年收容人投票權論壇,在週六下午由律師團成員、公法學者共同探討收容人投票權的下一步。


 法律扶助基金會台北分會會長陳奕廷律師在致詞時指出,對於受刑人相關基本權的爭取,涉及到的是對於受刑人的想像和看法。他引用長期監禁的南非人權領袖曼德拉的說法:「據說一個人只有被關進監獄後才能真正了解這個國家。評判一個國家的好壞不應看它如何對待自己最高等的公民,而要看它如何對待其最低等的公民。」


 聯合國在2015年7月18日通過《囚犯待遇最低限度標準規則》修訂,並將之命名為「曼德拉規則」。


 收容人投票權律師團的四位律師——薛煒育律師、陳威延律師、陳宜均律師、謝孟羽律師,共同從行政訴訟及憲法訴訟的角度,說明律師團的訴訟策略與突破,以及面對憲法訴訟的架構預備等。


 陳陽升教授則解析憲法法庭兩次針對投票權的憲裁(112憲裁146、113憲裁7),提出可把握及憲法審查模式等問題,更提出未來的期待和不容樂觀之處。吳志光教授更直指,刑罰除了人身自由的限制之外,在監所內的一般行為自由更是關鍵之處,這都反映出一個國家和社會對於刑罰的想像。吳教授更從近日監察院存廢開始談起,針對國會未來監察角色的期待,以及從司法出發但不止於司法的侷限性等未來運動策略的意見。


    與會者也提出諸多針對未來憲法訴訟及運動策略上的意見和問題交流。監所關注小組理事長陳惠敏最後也特別提醒大家,在今年1月13日總統及立委選舉過後,受刑人投票權的行動都持續在進行中,在本案訴訟部分正陸續開庭中,並沒有隨之落幕。收容人投票權的核心問題在於一個國家的國民的民主基本權是否會因其身分不同而有差別對待,小組邀請關心受刑人投票權的人持續關注,遍地開花的策略在法律實務界、學術和國會,都引起了更多的關注和更細膩的討論,歡迎律師及各界夥伴,加入我們,同行奮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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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所關注小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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